盐津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处罚破坏城市市容市貌的不良行为

为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人居环境,盐津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加大了对破坏城市市容市貌行为的处罚力度。
典型案例一:乱丢烟头被依法处罚
1月1日执法人员在放羊坝路段巡逻时,发现王某某随手将烟头丢弃在街面上,执法人员当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并按照《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给予2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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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丢垃圾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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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丢垃圾罚款相关凭证
典型案例二:占道经营被依法处罚
1月4日执法人员巡逻至在花果山路段时,发现刘某某驾驶一辆皮卡车随街售卖橙子,执法人员当即制止其行为,将其带至执法岗亭向她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给予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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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道贩卖现场
典型案例三:乱张乱贴被依法处罚
1月4日,某某外卖团乱张乱贴,执法人员按照《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给予2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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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张贴小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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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罚款凭证
根据1月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盐津县城市管理暨对破坏城市市容市貌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广大市民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又是文明城市的创造者。打造良好的市容市貌,需要大家共同参与,抵制不文明行为,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信息来源:盐津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平台编辑:盐津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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