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召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

为认真落实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司法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政府及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12月29日下午,河南县召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娘吉才让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各乡镇主管司法的副乡(镇)长、司法所所长、各村代表、县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及雁合律师事务所8名顾问律师参加了此次会议,尕桑局长主持会议。

会上,由河南县司法局副局长公保南杰同志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州有关会议精神以及省、州、县关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雁合律师事务所顾问律师与县司法局、和六个司法所签订了河南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三方服务合同,随后雁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王萍律师就今后担任顾问工作做了一表态发言。

河南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娘吉才让做了重要讲话,并就深入实施好河南县"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提出四个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重要意义,配备法律顾问是新形势下推动依法治村(社区)、强化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要立足自身职能,从更高的站位、更宽广的事业,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二是要勇于担当,做好法律顾问。各位法律顾问,要充分发挥职业优势,践行法治精神,勇于担当,捍卫公平正义,真正为村(社区)法律工作树一面"法律之境"、立一把"法治标尺"。三是不断完善机制,为法律顾问提供保障。县司法局、各司法所要进一步强化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完善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工作的途径和机制,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化、常态化。四是要强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传播平台,广泛宣传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扩大宣传面,真正做到线上线下有机融合,最大化的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为建设纯净河南,幸福蒙旗作出新贡献。

会议最后,尕桑局长就开展好河南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健全工作制度。要结合实际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受聘的法律顾问要认真履行职责,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优意识,当好村(社区)法律事务的"指导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法律知识的"宣传员"。二是要提升服务水平。司法所和村干部要认真做好上传下达、沟通协调和服务指导等工作,法律顾问要克服困难、主动作为、发挥作用。特别是各乡镇司法所要为法律顾问履行职责提供坚实的保障,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区)委员会要强化沟通联系和服务保障,让法律顾问真正"愿意来、坐得住、干得好"。三是要加大对受聘法律顾问的监督考核力度。对受聘的法律顾问存在违反合同和相关工作制度规定的,应及时纠正,努力推动此项工作有序开展。相信今天起,我县法律顾问工作将会得到有序、扎实、顺利地开展,能更好地维护河南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推进"平安河南"、"法治河南"提供法律保障。

供稿:河南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