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示】鸡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示附详细行程轨迹信息(第13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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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鸡西市民:
2021年1月5日0时至24时,大连市新增1例确诊病例;沈阳市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北京市新增1例确诊病例;黑龙江省新增1例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河北省新增20例确诊病例、43例无症状感染者。1月6日,石家庄市藁城区调整为高风险地区,沈阳市皇姑区长江南街197—1号楼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一、大连市新增确诊病例情况
确诊病例刘某:女,61岁,地址:金普新区大魏家街道玉田村,农民。2020年12月19日、23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2021年1月4日,在对重点管控圈内人员进一步深入排查中,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随即转入省新冠肺炎集中救治大连中心隔离治疗;1月5日,经临床诊断为确诊病例(普通型)。
病例主要行程轨迹如下:
2020年12月27日,自家果园劳作。
2020年12月28日,中午骑摩托车到金普新区七顶山街道(母亲家)照顾母亲,之后未外出。
2020年12月29日-31日,照顾母亲未外出。
2021年1月1日,10时骑车从娘家返回玉田村,之后未外出。
2021年1月2日,14时到大魏家街道粉粮点(全兴修配厂院内)粉饲料,之后到葆和堂对面超市买桃酥,15时返家无外出。
2021年1月3日,到村委会进行核酸采样,之后返家未外出。
二、沈阳市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情况
无症状感染者:孙某某,女,39岁,中国籍,家庭住址:铁西区卫工北街22号,无业。因患有慢性病于2021年1月4日到盛京医院滑翔院区入院治疗,医院进行入院前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目前已转入市第六人民医院进行进一步的诊断治疗。经市级医疗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省卫健委已经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北京市新增确诊病例情况
确诊病例:某女,28岁,现住顺义区高丽营镇张喜庄村,为顺义区某公司员工。2020年12月28日作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021年1月4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至地坛医院,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1月5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轻型。
四、黑河市新增确诊病例情况
确诊病例:李某某,女,40岁,保洁员,与女儿金某某共同居住在黑河市爱辉区喇嘛台社区学府佳苑小区。主要行程轨迹如下:
2020年12月21—27日,行程轨迹较有规律。每日7时20分,由家中步行约20分钟到尚品佳苑小区上班;8时左右到尚品佳苑小区所负责单元清扫卫生;11时,下班步行回家;12时45分,步行到尚品佳苑小区上班;16时,下班步行回家;22时20分,步行前往学校接女儿金某某放学(12月27日当晚未去学校);22时40分,与女儿金某某一同步行回家。其中,在12月22日,曾作为值班家长到其女儿金某某就读班级看护学生参加早晚自习,时间段分别为7时—7时30分、20时30分—22时30分。自述在中午、晚上下班过程中,曾到尚品佳苑小区金龙鱼超市、学府佳苑小区学府超市购买生活物品。
2020年12月28日,16时前其行程轨迹与21—27日轨迹相同;20时左右曾到黑河一中对面晨光文具店复印材料;21时送女儿金某某下楼去学校做核酸检测,随后于21时28分在学府超市购物结束后回家;23时步行至市区某中学接女儿金某某回家;23时30分,步行到社区做核酸检测;24时,步行回家。
无症状感染者:金某某,女,17岁,学生,与母亲李某某共同居住在黑河市爱辉区喇嘛台社区学府佳苑小区。主要行程轨迹如下:
2020年12月20日6时50分,步行前往学校上课;11时20分,放学后步行回家;13时30分左右,乘坐5路公交车前往海华商城;14时30分左右,在海华商城二楼欧众成品商店购买杯子,随后去海华商场二楼卫生间,去海华地下超市购物(停留约20分钟),购物完毕后经由海华商城兴安街门离开,步行至中央街兴达化妆品店旁洋品多超市购物(停留约10分钟),随后步行至市第二人民医院附近的阿梅食杂店购物;15时40分,由黑河第二人民医院站点乘坐5路公交车回家,15时48分到家后未外出。自述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2020年12月21日—22日,6时50分,步行前往学校上课;11时20分,放学后步行回家;13时30分,步行前往学校上课;17时40分,放学后步行回家;18时20分,步行前往学校上课;22时30分,放学后步行回家未外出。
2020年12月23日6时50分,步行前往学校上课;11时20分,与同学步行前往网通小市场附近欧品蛋糕店购买蛋糕,随后到旁边好人家麻辣烫就餐,饭后步行返回学校上课;17时40分,放学后步行回家;18时20分,步行前往学校上课;22时30分,放学后步行回家未外出。
2020年12月24日—26日6时50分,步行前往学校上课;11时20分,放学后步行回家;13时30分,步行前往学校上课;17时40分,放学后步行回家;18时20分,步行前往学校上课;22时30分,放学后步行回家未外出。
2020年12月27日6时50分,步行前往学校上课;11时20分,放学后步行回家未外出。
2020年12月28日6时50分,步行前往学校上课;11时20分,放学后步行回家未外出;21时左右去学校做核酸检测,23时左右,与母亲李某某在校门口会合,步行回家未外出。
2020年12月29日,居家隔离。
2020年12月30—2021年1月5日,集中隔离。
自述曾在晚上放学回家途上,前往学府佳苑小区楼下学府超市购物。
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5日,居家隔离。
五、河北省新增确诊病例情况
(一)石家庄市
确诊病例1:男,15岁,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人。2020年12月19日至30日在藁城区第七中学寄宿学习,周末回家,12月31日放学后回家;2021年1月1日居家未外出;1月2日出现发热,当晚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1月4日核酸检测复核结果呈阳性,当日由120负压车转运至石家庄市第五医院;1月5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2:女,73岁,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人。2020年12月17日至31日期间多次在本村活动;12月31日出现头疼等不适,服用家中自备药品后好转;2021年1月1日至2日居村未外出;1月3日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当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第五医院;1月5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3:女,56岁,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人。2020年12月17日至27日未外出,期间多次在本村活动;12月28日与家人一同乘坐出租车到新乐南环移动营业厅办理业务;12月29日至31日未外出;2021年1月1日至2日居村未外出;1月3日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当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第五医院;1月5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4:女,60岁,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人。2020年12月20日居村未外出;12月21至25日因感冒居家未外出;12月26日至27日居村未外出;12月28日乘坐邻居驾驶的面包车到机场北路某餐厅参加婚宴;12月29日居家未外出;12月30日到南桥寨村某超市购物;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3日居家未外出;1月4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当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到石家庄市第五医院;1月5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5:女,56岁,藁城区增村镇东桥寨村人。2020年12月22日与邻居到小果庄村集市加工衣服,随后到小果庄村某超市购物;12月23日至24日居家未外出;12月25日到北桥寨村参加活动;12月26日至31日居村未外出;2021年1月1日出现头疼等不适,自行服用药品,未就诊;1月2日居村未外出;1月3日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1月4日复检仍为阳性,当日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第五医院;1月5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6:女,69岁,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人。2020年12月27日与丈夫坐公交去增村中心卫生院就诊;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2日居村未外出;1月3日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第五医院;1月5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7:女,44岁,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人。2020年12月11日至12月29日期间周一至周五在南桥寨某厂工作,期间多次回南桥寨娘家;12月30日骑电动车到村附近饭店参加婚宴;12月31日到工厂上班,下班后回小果庄;2021年1月1日,与儿子骑电动车到村附近饭店参加婚宴;1月2日,乘坐租用大巴车到前西关村饭店参加婚宴;1月3日进行核酸检测;1月4日结果呈阳性,当日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市第五医院隔离治疗;1月5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8:男,54岁,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人。2020年12月14日至2021年1月1日在本村活动未外出;1月2日和儿子一起陪同爱人(1月2日确诊病例)乘坐本村出租车到省二院急诊科就诊,当日11:00—13:00乘坐88路公交车离开医院,在白佛站下车,转乘525路到藁城区九门公交枢纽站下车,转乘511路在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下车,步行回家,期间全程佩戴口罩;1月3日居家未外出,当日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市第五医院;1月5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9:女,32岁,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人。2020年12月18日以来在本村活动无外出;1月3日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当日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市第五医院;1月5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0:女,34岁,藁城区增村镇北桥寨村人。2020年12月26日自驾车到新乐市欧景小区赴满月宴,当日自驾车回家;12月27至28日居家未外出;12月29日上午居家未外出,下午到小果庄村理发店染发,随后返家;12月30日居家未外出;12月31日自驾车到新乐市东方小学接孩子,当日全家自驾车到正定县小商品市场,随后返回家中;2021年1月1日与朋友步行到藁城区小果庄村赶集并取快件,当晚出现发冷、咳嗽症状;1月2日后居村无外出;1月3日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1月4日复检结果仍为阳性,当日由120负压救护车送至石家庄市第五医院;1月5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1:女,58岁,藁城区增村镇南桥寨村人。2020年11月15日至12月26日一直在石家庄市南高营村五区看护孙子;12月27日下午到藁城区人民医院看望住院母亲,随后返回本村;12月28日居家未外出;12月29日到藁城区人民医院为母亲陪床至12月31日,随后返回本村;2021年1月1日上午由家人驾驶车辆到辛集中学门口接女儿后返回本村,下午到藁城区人民医院看望母亲,后返回本村,因身体不适,途中曾在本村一诊所就诊;1月2日用药后自觉症状好转,骑电车到小果庄村侄女家串门,并到附近超市购买物品后返回本村;1月3日进行核酸检测;1月4日结果呈阳性;1月5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2:女,34岁,藁城区增村镇南桥寨村人。2020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一直在刘家佐村瓜果市场工作;2020年12月26日至2021年1月1日每天到小果庄村取快递;1月1日送儿子到小果庄村卓展教育培训班上补习班,中午放学后带子女到刘家佐村母亲家过节聚餐;1月2日下午因发热到本村卫生室就诊;1月3日进行核酸检测;1月4日结果呈阳性;1月5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3:男,9岁,藁城区增村镇南桥寨村人,与确诊病例12为母子关系。2020年11月中旬至12月31日一直在本村学校上学,期间经常到刘家佐村姥姥家;2021年1月1日到小果庄村卓展教育培训班上补习班;1月2日居家未外出;1月3日进行核酸检测;1月4日结果呈阳性;1月5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4:女,70岁,藁城区增村镇南桥寨村人。2021年1月1日前半月内在本村活动未外出;1月2日晚身体出现不适;1月3日进行核酸检测;1月4日结果呈阳性;1月5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5:男,69岁,藁城区增村镇南桥寨村人,与确诊病例14为夫妻关系。2021年1月2日前半月内在本村活动未外出;1月3日进行核酸检测;1月4日结果呈阳性;1月5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6:男,33岁,藁城区增村镇南桥寨村人。2020年12月28日出现感冒、鼻塞、头疼等症状,12月29日至31日居家,自服药品症状未见明显好转;2021年1月1日到郭庄药店购买药品,后到马村火锅鸡店办事;1月2日居家未外出;1月3日进行核酸检测;1月4日结果呈阳性;1月5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7:女,72岁,藁城区增村镇南桥寨村人。2021年1月1日前半月内在本村活动未外出;1月2日至3日居家未外出;1月3日进行核酸检测;1月4日结果呈阳性;1月5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8:男,51岁,藁城区增村镇南桥寨村人。在北京昌平从事个体装修工作。2020年12月29日从北京返家;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2日在本村活动未外出;1月3日出现发热症状,当日进行核酸检测;1月4日结果呈阳性;1月5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9:女,29岁,藁城区增村镇南桥寨村人。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1月1日期间,多次在村中活动,其中2020年12月21日、12月29日、2021年1月1日在家人陪同下,乘坐511路、519路公交车到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就诊,随后返村;1月2日居村无外出;1月3日进行核酸检测;1月4日结果呈阳性,复核结果仍呈阳性;1月5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第五医院,诊断为确诊病例。
(二)南宫市
确诊病例:男,22岁,南宫市吴村乡甘狼冢村居民。从2020年12月19日-2021年1月3日期间,除在九阳汽车用品脚垫厂工作或到冀南北路金凤网吧打游戏外无外出。1月3日18时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1月5日被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后经专家会诊,转诊为确诊病例。
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健康,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严格遵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做到:
一、请市民持续关注疫情发布信息及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如果在相同时间、相同地点有以上共同活动轨迹或近期接触过上述地区相关人员的市民,请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组)、所在酒店(宾馆)或县(市)区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做好防控管理和核酸检测。
二、建议元旦、春节期间减少出行,合理安排行程,非必要不出行。如果必须要跨地区出行,务必提前了解当地的疫情形势和防控政策,了解目的地近期是否有病例或疫情发生,中高风险地区请暂缓出行,如必须前往,请返鸡后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接受属地防控管理。乘坐飞机或火车要备好口罩、免洗手消毒剂等物品;遵守秩序、有序排队,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做好手消毒等个人防护,尽量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避免非必要的进食;妥善保存票据以备查询,同时做好旅途中的健康监测。特别提示,对于一些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等人群,不建议出行。节日期间,要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单位、家庭、朋友聚会,一定要做好通风和个人防护,合理控制聚会时长;在人群聚集场所务必遵守秩序、避免拥挤,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社交距离。尤其提醒,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应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三、现在值呼吸道疾病高发季节,倡导市民朋友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坚持随身携带口罩,科学正确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不规范佩戴时,难以起到保护作用。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
四、提醒市民朋友购买各种冷冻食品,特别是进口鱼、肉、海鲜等冷冻食品时,要选择正规市场、超市,并做好个人防护。清洗加工时,处理冷冻冰鲜食品所用容器、刀具和砧板等器具应当单独放置,并及时清洗消毒,避免交叉污染;生熟食材分开存放,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
五、提醒市民朋友处理个人邮寄的境外物品和来自风险地区的快递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先进行外包装消毒,尽量在室外拆包或在通风处放置一段时间,再拆开,建议处理邮件快件时佩戴手套,处理完邮件快件后立即洗手,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碰口、眼和鼻。
六、时刻注意自身、家人及周围人员健康状态,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症状的要做好自我防护,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关注疫情防控消息动态,提高辨别能力,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
鸡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月6日
鸡西市各级疾控中心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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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鸡西市疾控中心
0467-288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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