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男子偷配朋友家钥匙 多次入室行窃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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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朋友的信任,偷配朋友家的钥匙后多次入户行窃。近日,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判决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卢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0年7月的一天,被告人卢某和被害人一同去参加葬礼,期间卢某想回家一趟,便借用被害人的电动车,看到被害人电动车上附带有家门钥匙,于是心生歪念,卢某知道被害人家里不常住人,就偷偷的进到被害人家中,将被害人衣柜抽屉里放的佛像黄金吊坠盗走。后将该佛像黄金吊坠拿至焦作老凤祥店进行置换。焦作市马村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该佛像黄金吊坠在2020年7月21日的市场零售价格为3595.5元。之后,卢某便趁机偷配了被害人的家门钥匙。8月初的一天晚上,卢某二次趁被害人家中无人时利用偷配的钥匙开门入户,到被害人家中窃取约1300元现金。
被害人发现家中财物被盗后,便在家中安装了监控视频,等卢某第三次进入被害人家中盗窃时,发现被害人家中已安装有监控,随即产生害怕心理,便将房门关上后离开。
被害人通过监控看出是卢某后,被害人就报了警,被告人卢某于2020年8月27日被抓获到案。
在偷窃事件报警之后,由于多次盗窃数额过大,已经构成刑事案件,被害人想原谅卢某也是没用的。被害人万万没想到,作为好朋友,好心好意借给你电动车用,竟然会引狼入室,卢某竟然做出这样的事,被害人感叹: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被告人卢某家属于2020年12月9日退还给被害人佛像黄金吊坠等价赃款人民币3595.5元,退赃款人民币1300元,共计4895.5元。被告人卢某对自己偷配钥匙并多次到被害人家中入户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
法官提醒:外出时一定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手机、钱包、钥匙等要贴身保管。人员外出后,要将门窗关好,有条件的一定要在家中安装视频监控,以防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刘芳
编辑: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