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扰“两委”换届选举,陆丰一男子被拘留

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是人民群众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选举权是法律赋予选民的神圣权利,任何人以不正当手段影响他人行使选举权的行为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1月5日,陆丰市公安局甲东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破坏村委换届选举秩序案,及时消除了社会影响,有力维护了换届选举秩序。

当日上午,甲东镇外山村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期间,甲东派出所民警在维护选举现场秩序时,发现村民庄某银(男,52岁,陆丰甲东人)不按正常委托程序进行投票,并在现场周边试图收集其他村民的选票进行投票,其行为对选举活动进行干扰、破坏,严重影响了选举秩序。

选举工作结束后,甲东派出所民警依法将庄某银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经审讯,庄某银对其干扰和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陆丰市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警方提示

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是人民群众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选举权是法律赋予选民的神圣权利,任何人以不正当手段影响他人行使选举权的行为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请广大群众以此为戒,自觉遵守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法律法规。

陆丰公安将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障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撰文】郭杨阳 南小渭

【通讯员】王宇洁 黎继忠

【作者】 郭杨阳;南小渭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