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广大群众看过来,这份提示要重视

广大群众朋友们: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是一场没有旁观者的全民行动,也是一场齐心协力的人民战争。当前,本土疫情呈现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我们还需上下齐心、全力奋战、共克时艰,凝聚起共同抗击疫情的磅礴力量。
重要提示:拒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单位和个人有拒不履行政府发布的防控决定、命令的,拒不接受或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取的流行病学调查等防控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或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广大群众朋友们,疫情防控你我他,共渡难关靠大家。我们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早日战胜疫情,共迎春暖花开,这场战“疫”,我们不能输,也不能“散”。希望大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指令,积极配合各项管控要求。我们坚信,只要众志成城、同向而行,这场人民战争我们定会打赢!
孙吴县融媒体中心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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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制:宫玉忠
责任编辑:孙美玲
本期编辑:曹 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