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编印本土警示教材 以案释纪直达人心

嵩明县纪委县监委组织编印的《警示录》 供图
近日,昆明市嵩明县纪委县监委编写的《失守的底线—嵩明县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正式编印发行,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给全县党员干部敲响警钟。
《警示录》精选了该县纪检监察机关2020年以来查处的12个嵩明县公职人员及村组干部违纪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案例收录了涉案人员的忏悔书、廉政家书、廉政建设建言书和廉政忠告书,探寻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从对腐蚀诱惑放松警惕,一步步陷入泥潭无法自拔,陷入物欲与权欲的恶性循环,从量变到质变、失小节到犯大错的规律,以案释纪、以案释法,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案为鉴,汲取教训。
读到曾是自己同事的案例,该县教育和体育局的小孙深有感触,“一起共事的同事,如今成了反面教材,他们的案例警示我们,要管好自己的小事小节,走好廉洁从政每一步……”
“村支书刘勇‘蚁贪’的案例警示我们,再微小的权力,如果缺少监管,都可能成为权力寻租的工具。接下来,我们要把书里的警示案例用起来,作为我们镇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学习完该《警示录》后,嵩明县杨林镇党委书记章骏深有感触地说。
杨桥街道纪工委书记李淘以说:“《警示录》里的典型案例,都是真实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对我触动很大。作为一名基层干部,这些反面典型将时时警示着我,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要从心灵深处产生对腐败的警惕、对纪法的尊崇,时刻保持高度清醒的政治头脑。”
据悉,此次共印发《警示录》3500余册,分发至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其家属和村组干部,和《警示录》一起下发的还有《明清两代滇籍谏官录》和《清风传家》《严以治家》两册党员干部家风建设读本,在警示党员干部的同时,引导党员干部重视家风建设,教育党员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吹好“廉洁风”。
“警示教育重在警醒,贵在日常。要把《警示录》中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例,作为我们党员干部明断得失的‘镜子’,时刻警醒自己,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做‘案中事’,不成‘案中人’,既是警醒,又是关爱,也给大家穿上了防弹衣。”嵩明县纪委县监委主要负责人说。
云南网通讯员 丁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