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政法委副书记酒驾致四兄弟死亡:曾找人顶替 下周二次开庭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吴军林 报道
2020年4月4日,赤峰敖汉旗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潘某国酒驾肇事致四兄弟死亡。2021年1月9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受害者家属处获悉,该案将于1月15日上午在巴林左旗人民法院二次开庭,案由为交通肇事罪、包庇罪。
据赤峰市委宣传部此前通报,2020年4月4日7时25分,省道210线敖汉旗境内529km+200m处发生一起3车碰撞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在公安机关调查初始阶段,肇事车辆内乘客闫某华称自己为驾驶员,后经公安机关侦查,肇事车辆驾驶员为潘某国,闫某华系冒名顶替。
图片
受访者此前提供的事发现场(资料图)
经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潘某国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0.13mg/100ml,属饮酒后驾车。
经核实,潘某国为敖汉旗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闫某华为敖汉旗人,无业,二人系朋友关系。
2020年4月5日,潘某国被敖汉旗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16日,经敖汉旗人民检察院批准,敖汉旗公安局对潘某国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执行逮捕。4月30日,敖汉旗公安局将潘某国以涉嫌交通肇事罪、闫某华涉嫌包庇罪移送至敖汉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为确保案件审理依法、公正、客观、及时,5月8日,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指令敖汉旗人民检察院报请指定管辖。同日,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商请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对全案依法审查起诉。
大众网·海报新闻此前报道,事发当天,赵某启驾车载着赵某山、赵某飞、赵某海去扫墓,不幸遭遇车祸后,赵某启、赵某山和赵某飞当场死亡,赵某海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四兄弟中,赵某海、赵某山是亲兄弟,赵某启是他们的堂兄弟,赵某飞与另外三人系族人。他们的年龄分别是54岁、52岁、51岁、45岁。
图片
法院传票
1月9日,赵某启的女儿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他们全家期待公正审判,期待正义的到来,拒绝一切民事调解。此次二次开庭,有新的死亡鉴定和证据,针对逃逸致人死亡的加重情节。
据其介绍,该案此前曾于2020年7月14日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