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一男子盗窃自来水用于鱼塘供水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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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翁源县自来水有限公司与附城派出所联合破获一起盗窃自来水的案件,涉案男子刘某平私接自来水有限公司主水管盗窃自来水用于鱼塘供水被拘留。据了解,翁源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根据群众反映的龙仙镇联群村自来水压偏低的问题进行调查,怀疑进东华寺路口左边两口鱼塘存在盗窃自来水行为。
“我们根据群众举报,2021年1月6日一早上班就组织稽查人员来到这里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鱼塘底下有水往上冒,掀开草发现有水管往鱼塘注水,我们就打110报警。”翁源县自来水有限公司稽查股股长陈小洪说。
接到报警后,附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调查取证,发现在鱼塘旁自来水公司的主水管有两条私自焊接的水管将自来水引入那两口鱼塘,经调查发现,该两口鱼塘的主人刘某平私自焊接水管。于是,民警将他传唤到附城派出所接受询问调查。
经公安机关调查,刘某平供述了其私自焊接自来水管盗窃自来水的行为。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对刘某平盗窃公司财物的行为作出行政拘留的决定,刘某平因此成为翁源县因盗窃自来水受到拘留处罚的第一人。
“为确保县城用水户的用水,以后,将对管辖区域的鱼塘、菜区、水田全面认真检查。”陈小洪说。
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此案件作进一步的调查。公安机关提醒,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盗窃公共供水,数额较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按照刑法关于盗窃罪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范永敬
【通讯员】李红梅 莫礼明
【作者】 范永敬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