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今天,台州7地发布最新通告!

黄岩

通告

通告〔7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和春节期间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境外疫情持续扩散蔓延,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本土疫情,春节假期临近,大规模人员流动带来的输入性、聚集性风险增大,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冬春季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近期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的返乡人员和入境人员均需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和单位报告登记,在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和日常健康检测情况下,加强核酸检测措施。对高风险地区来黄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对中风险地区来黄人员实行7天日常健康监测措施;对入境人员实施“14+7+7”健康管理措施,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措施。

二、倡导市民就地过节,非必要不远行。减少非必要的出行、旅游,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如必须前往,需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居)和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三、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50人以上的聚集性会议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原则上取消单位集体团拜和慰问、联欢等活动。减少室内聚集性文娱活动,严格审批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压减各类迎春活动。不举行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大型聚集性活动。提倡文明节俭过节,实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不举办、不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应控制在10人以下,并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的不参加。

四、严格退热药品销售实名登记、病情和旅居史问询、就诊告知等规定。零售药店及医疗机构对购买药品用于治疗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且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入境尚在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要即管即报、即查即转。

五、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服务、文体娱乐、旅游会展及各类大型市场等公共场所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1米线等防疫规定措施。

六、采取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控制景区和娱乐场所等接待规模。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影剧院、娱乐场所接待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内参加活动人数不超过场所容纳规模的60%。所有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不举行迎新、敬香、撞钟等大型聚集性祈福活动。

七、动车站、汽车站等交通场站(点)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测温、亮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引导乘客做好旅途全程自我健康监测。

八、社区(村居)要加强“小门”管控,落实亮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强化网格排查,对外来人员要进行核查、登记、报告。

九、广大市民选购进口冷冻(藏)食品要注意防疫安全,不购买无“三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及冷链食品溯源码)的进口冷链食品。选购时避免徒手直接接触食品及包装表面,购物后及时消毒或清洗双手。

十、树立个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个人和家庭主体责任。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正确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医。

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0日

各乡镇(街道)服务电话:

临海

通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和春节期间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43号

当前境外疫情持续扩散蔓延,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本土疫情。春节假期临近,大规模人员流动带来的输入性、聚集性风险增大。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冬春季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

(一)入境人员和近期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的来临返临人员,均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和单位报告登记,在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和日常健康监测情况下,加强核酸检测措施。

(二)严格落实入境人员“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健康码” 由红码转为黄码,期满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居家健康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健康码”由黄码转为绿码,并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对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来临返临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其间“健康码”赋黄码,第1天和第7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居家健康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健康码”由黄码转为绿码,并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在临本地无固定居所的,7天居家健康观察在市综合服务点进行。

居家健康观察期间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严格做好相关防护措施。其间非必要不外出,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须提前向所在镇(街道)、村 (社区)和单位报告,只允许短时间、点对点前往,并严格全过程佩戴口罩,不得进入人群聚集场所。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也须根据要求控制活动范围。

(四)对中风险地区来临返临人员实行7天日常健康监测措施。

(五)请计划从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来临返临的人员,提前知晓并理解我市相关疫情防控管理政策,主动提前向目的地镇(街道)、村(社区)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抵临后第一时间配合落实各项健康管理措施。

二、倡导市民和新临海人朋友们就地过节,非必要不远行。减少非必要的出行、旅游,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如必须前往,须提前向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和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积极配合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三、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50人以上的聚集性会议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原则上取消单位集体团拜和慰问、联欢等活动。减少室内聚集性文娱活动,严格审批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压减各类迎春活动。不举行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大型聚集性活动。提倡文明节俭过节,实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不举办、不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应控制在10人以下,并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的不参加。

四、严格退热药品销售实名登记、病情和旅居史问询、就诊告知等规定。零售药店及医疗机构对购买药品用于治疗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且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入境尚在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要即管即报、即查即转。

五、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服务、文体娱乐、旅游会展及各类大型市场等公共场所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1米线等防疫规定措施。

六、采取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控制景区和娱乐场所等接待规模。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影剧院、娱乐场所接待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内参加活动人数不超过场所容纳规模的60%。所有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不举行迎新、敬香、撞钟等大型聚集性祈福活动。

七、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场站(点)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测温、亮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引导乘客做好旅途全程自我健康监测。

八、村(社区)要加强“小门”管控,落实亮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强化网格排查,对外来人员要进行核查、登记、报告。

九、广大市民要谨慎选购进口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冷冻(藏)食品,不购买无“三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及冷链食品溯源码)的进口冷链食品。选购时避免徒手直接接触食品及包装表面,购物后及时消毒或清洗双手。接收来自中高风险地区邮件、快件要对快递物品内外包装进行全面消毒,做好个人防护。

十、树立个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个人和家庭主体责任。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正确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及时前往定点发热门诊就医。

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1月10日

温岭

发布

1

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和春节期间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1〕1号

当前境外疫情持续扩散蔓延,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本土疫情,春节假期临近,大规模人员流动带来的输入性、聚集性风险增大,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冬春季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近期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的返乡人员和入境人员均需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和单位报告登记,在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和日常健康监测情况下,加强核酸检测措施。对高风险地区来温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对中风险地区来温人员实行7天日常健康监测措施;对入境人员实施“14+7+7”健康管理措施,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措施。

二、倡导市民就地过节,非必要不远行。减少非必要的出行、旅游,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如必须前往,需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居)和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三、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50人以上的聚集性会议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原则上取消单位集体团拜和慰问、联欢等活动。减少室内聚集性文娱活动,严格审批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压减各类迎春活动。不举行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大型聚集性活动。提倡文明节俭过节,实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不举办、不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应控制在10人以下,并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的不参加。

四、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服务、文体娱乐、旅游会展及各类大型市场等公共场所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1米线等防疫规定措施。

五、采取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控制景区和娱乐场所等接待规模。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影剧院、娱乐场所接待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内参加活动人数不超过场所容纳规模的60%。所有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不举行迎新、敬香、撞钟等大型聚集性祈福活动。

六、动车站、汽车站等交通场站(点)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测温、亮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引导乘客做好旅途全程自我健康监测。

七、社区(村居)要加强“小门”管控,落实亮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强化网格排查,对外来人员要进行核查、登记、报告。

八、广大市民选购进口冷冻(藏)食品要注意防疫安全,不购买无“三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及冷链食品溯源码)的进口冷链食品。选购时避免徒手直接接触食品及包装表面,购物后及时消毒或清洗双手。

九、树立个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个人和家庭主体责任。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正确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医。

温岭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2021年1月10日

2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

药店、医疗机构管理的通告

〔2021〕2号

为进一步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药店、医疗机构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各零售药店、医疗机构须严格落实“守小门”、院感防控等有关规定。

2、各零售药店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相关药物的人员实施实名登记,凭有效身份证件购买,销售人员须询问14天省外旅居史、进口冷链食品接触史等信息并如实登记。

3、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诊所、医务室、门诊部、二级以下民营医院在接诊病人时要按规定规范填写门诊日志,询问病人流行病学史并记录,要求内容真实完整。

4、除按规范设立发热门诊(诊室)以外的各级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病人或急性呼吸道症状的病人。各零售药店、诊所、村卫生室及其他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医疗机构在发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病人时须按程序先登记报告再转诊。

5、各镇(街道)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好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不遵守本通告规定的,从严进行处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岭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2021年1月10日

玉环

通告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53号)

当前境外疫情持续扩散蔓延,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本土疫情,春节假期临近,大规模人员流动带来的输入性、聚集性风险增大,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冬春季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近期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的返乡人员和入境人员均需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登记,在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和日常健康监测情况下,加强核酸检测措施。对高风险地区来玉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对中风险地区来玉人员实行7天日常健康监测措施;对入境人员实施“14+7+7”健康管理措施,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措施。

二、倡导市民就地过节,非必要不远行。减少非必要的出行、旅游,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如必须前往,需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三、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50人以上的聚集性会议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原则上取消单位集体团拜和慰问、联欢等活动。减少室内聚集性文娱活动,严格审批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压减各类迎春活动。不举行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大型聚集性活动。提倡文明节俭过节,实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不举办、不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应控制在10人以下,并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的不参加。

四、严格退热药品销售实名登记、病情和旅居史问询、就诊告知等规定。零售药店及医疗机构对购买药品用于治疗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且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入境尚在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要即管即报、即查即转。

五、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服务、文体娱乐、旅游会展及各类大型市场等公共场所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1米线等防疫规定措施

六、采取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控制景区和娱乐场所等接待规模。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影剧院、娱乐场所接待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内参加活动人数不超过场所容纳规模的60%。所有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不举行迎新、敬香、撞钟等大型聚集性祈福活动。

七、车站、码头等交通场站(点)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测温、亮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引导乘客做好旅途全程自我健康监测。

八、村(社区)要加强“小门”管控,落实亮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强化网格排查,对外来人员要进行核查、登记、报告。

九、广大市民选购进口冷冻(藏)食品要注意防疫安全,不购买无“三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及冷链食品溯源码)的进口冷链食品。选购时避免徒手直接接触食品及包装表面,购物后及时消毒或清洗双手。

十、树立个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个人和家庭主体责任。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正确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医。

玉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0日

疫情信息

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信息

(截至1月10日18时)

一、高风险地区名单(1个)

河北(1个)

石家庄市藁城区

二、中风险地区名单(73个)

辽宁(30个)

沈阳铁西区卫工北街22号楼

沈阳铁西区笃工街道纳帕阳光

沈阳皇姑区溪水街1号楼

沈阳皇姑区亿海阳光一期

沈阳皇姑区明廉街道明廉小区

沈阳皇姑区舍利塔街道世纪学府

沈阳皇姑区长江南街197—1号楼

沈阳皇姑区明廉路博客地带小区

沈阳皇姑区华山街道鲲鹏小区2期

沈阳皇姑区昆山西路向工小区东区

沈阳皇姑区明廉街道亿海阳光二期

沈阳皇姑区明廉街道华锐塔湾欣城2期

沈阳皇姑区昆山西路中海寰宇天下天悦园区

沈阳铁西区北二东路沈铁兴工佳园小区

大连金普新区兴民村

大连金普新区康乐社区

大连金普新区金海社区

大连金普新区盛滨社区

大连金普新区胜利东社区

大连金普新区古城乙区社区

大连金普新区先进街道民馨社区

大连金普新区站前街道联胜社区

大连金普新区拥政街道古城甲区

大连金普新区光中街道红旗社区

大连金普新区友谊街道金华社区

大连金普新区光中街道金东路社区

大连金普新区光中街道胜利西社区

大连金普新区先进街道金润小区B区

大连高新区凌水街道大有恬园社区

大连沙河口区星海湾街道星海公园社区

北京(8个)

顺义区南彩镇南彩村

顺义区仁和镇河南村

顺义区南法信镇西杜兰村

顺义区高丽营镇张喜庄村

顺义区南法信镇东海洪村

顺义区高丽营镇东马各庄村

顺义区北石槽镇西赵各庄村

朝阳区汉庭酒店大山子店(包括底商)

黑龙江(7个)

黑河爱辉区热电社区天丝小区

黑河爱辉区金兰社区电业名苑小区

黑河爱辉区金融社区省建材楼小区

黑河爱辉区热电社区新生活家园小区

黑河爱辉区喇嘛台社区学府佳苑小区

黑河爱辉区热点社区兴边集资楼(2号楼)

黑河爱辉区人保财险社区水岸华府小区10A楼

河北(28个)

石家庄新乐市天悦花苑

石家庄新乐市计生宿舍

石家庄新乐市瑞达玫瑰园小区

石家庄新乐市坚固村

石家庄新乐市芦新村

石家庄新华区都市阳光小区

石家庄新华区丽都河畔小区

石家庄桥西区平安小区

石家庄行唐县滨河小区

石家庄裕华区天海誉天下小区

石家庄桥西区白金公寓

石家庄桥西区华润万象城

石家庄鹿泉区观峰嘉邸小区

石家庄新乐市人大宿舍

石家庄新乐市药材公司宿舍

石家庄新乐市张家庄村

石家庄高新区赵村新区小区

石家庄高新区主语城小区

石家庄无极县东北远村

石家庄无极县西郝庄村

邢台市南宫市鸿兴小区

邢台市南宫市在水一方

邢台市南宫市文景名苑小区

邢台市南宫市天地名城小区

邢台市南宫市天一和院小区

邢台市南宫市凤岗街道办事处

邢台市南宫市大高村镇石家庄村

邢台市南宫市凤岗街道办事处十里铺居委会

台州湾新区

发布

台州湾新区“战区+网格”

疫情防控“作战图”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区疫情防控工作,台州湾新区制定了“战区+网格”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专班

成立冬春季疫情防控网格化工作专班

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

党工委、管委会班子成员,各级调研员任副组长

各街道、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公司)、各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为专班成员

二、工作机制

1、明确区块划分

将新区划分为4个战区:三甲街道、农场战区,新街道战区,东部园区战区,绿心战区。

东部园区战区:按照地理位置划分为13个网格,每个网格由一名管委会领导联系,明确一个局办主要领导为网格长。成立东部战区疫情防控办公室,负责13个网格组的协调、管理和统计、信息上报等。

三甲街道、农场战区:按照地理位置划分为67个网格。三甲街道原有的39个村居区域由三甲街道办事处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农场片由农场负责。

新街道战区:按照地理位置划分为31个网格。椒江区托管的13个村居区域由新街道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人员组成为新街道筹备组、中央创新区指挥部和开投集团人员。

绿心战区:由绿心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成立防疫组织负责。

2、明确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关系

各地各单位全面承担属地政府的责任,负责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3、增强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力量

抽调骨干力量到综合协调组实体化办公。

三、工作重点

1、逐家走访网格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宣传省市及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冬春季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督促用人单位明确防控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制定防控工作指引和工作制度,储备必要的防控物资(口罩、消毒药品储备30天的用量);积极引导企业和员工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2、排摸网格内入境人员情况和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台返台人员情况,并及时上报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高危人员管控组。组织开展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负责落实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高危人员管控组下达的人员管控指令。

3、检查已限制接待容量的公共场所、宗教场所及有关行业单位,确保其不超标准接待,一经发现,立即劝阻。对拒不配合的单位或个人,立即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全力配合处置。督促网格内经营进口冷冻食品的单位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强化防控措施。对人员进出一律进行体温监测、查验健康码、佩戴口罩,在岗人员每日至少测量一次体温,并落实专人做好登记。严格执行生产生活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减少大型会议、集聚性活动,提倡分散、错时就餐。加强防疫知识宣传工作,做好自我卫生防疫管理。

天台

通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和春节期间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35号)

当前境外疫情持续扩散蔓延,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本土疫情,春节假期临近,大规模人员流动带来的输入性、聚集性风险增大,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冬春季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近期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的返乡人员和入境人员均需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告登记,在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和日常健康监测情况下,加强核酸检测措施。对高风险地区来天台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对中风险地区来天台人员实行7天日常健康监测措施;对入境人员实施“14+7+7”健康管理措施,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措施。

二、倡导市民就地过节,非必要不远行。减少非必要的出行、旅游,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如必须前往,需提前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积极配合属地乡镇(街道)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三、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50人以上的聚集性会议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原则上取消单位集体团拜和慰问、联欢等活动。减少室内聚集性文娱活动,严格审批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压减各类迎春活动。不举行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大型聚集性活动。提倡文明节俭过节,实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不举办、不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应控制在10人以下,并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的不参加。

四、严格退热药品销售实名登记、病情和旅居史问询、就诊告知等规定。零售药店及医疗机构对购买药品用于治疗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且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入境尚在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要即管即报、即查即转。

五、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服务、文体娱乐、旅游会展及各类大型市场等公共场所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1米线等防疫规定措施。

六、采取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控制景区和娱乐场所等接待规模。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影剧院、娱乐场所接待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内参加活动人数不超过场所容纳规模的60%。所有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不举行迎新、敬香、撞钟等大型聚集性祈福活动。

七、车站等交通场站(点)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测温、亮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引导乘客做好旅途全程自我健康监测。

八、社区(村居)要加强“小门”管控,落实亮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强化网格排查,对外来人员要进行核查、登记、报告。

九、广大市民选购进口冷冻(藏)食品要注意防疫安全,不购买无“三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及冷链食品溯源码)的进口冷链食品。选购时避免徒手直接接触食品及包装表面,购物后及时消毒或清洗双手。

十、树立个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个人和家庭主体责任。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正确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医。

天台县举报电话:12345

各乡镇(街道)联系、举报电话:

天台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0日

仙居

通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和春节期间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58号)

当前境外疫情持续扩散蔓延,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本土疫情,春节假期临近,大规模人员流动带来的输入性、聚集性风险增大,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冬春季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近期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的返乡人员和入境人员均需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和单位报告登记,在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和日常健康检测情况下,加强核酸检测措施。对高风险地区来仙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对中风险地区来仙人员实行7天日常健康监测措施;对入境人员实施“14+7+7”健康管理措施,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措施。

二、倡导市民就地过节,非必要不远行。减少非必要的出行、旅游,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如必须前往,需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居)和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三、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50人以上的聚集性会议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原则上取消单位集体团拜和慰问、联欢等活动。减少室内聚集性文娱活动,严格审批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压减各类迎春活动。不举行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大型聚集性活动。提倡文明节俭过节,实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不举办、不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应控制在10人以下,并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的不参加。

四、严格退热药品销售实名登记、病情和旅居史问询、就诊告知等规定。零售药店及医疗机构对购买药品用于治疗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且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入境尚在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要即管即报、即查即转。

五、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服务、文体娱乐、旅游会展及各类大型市场等公共场所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1米线等防疫规定措施。

六、采取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控制景区和娱乐场所等接待规模。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影剧院、娱乐场所接待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内参加活动人数不超过场所容纳规模的60%。所有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不举行迎新、敬香、撞钟等大型聚集性祈福活动。

七、汽车站等交通站点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测温、亮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引导乘客做好旅途全程自我健康监测。

八、封闭式小区和重点村居(从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返乡人员较多的)要严格加强“小门”管控,落实亮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所有社区(村居)要强化网格排查,对外来人员要进行核查、登记、报告。

九、广大市民选购进口冷冻(藏)食品要注意防疫安全,不购买无“三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及冷链食品溯源码)的进口冷链食品。选购时避免徒手直接接触食品及包装表面,购物后及时消毒或清洗双手。

十、树立个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个人和家庭主体责任。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正确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医。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 1月10日

来源:黄岩发布 临海发布 温岭发布 玉环发布 天台发布 仙居发布 台州湾新区 小编:路路通 责编:林刚 审核: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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