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3日!违规野外吸烟!巴塘两名企业人员……

康巴传媒(来源 巴塘县融媒体中心

俗话说,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违规野外用火突发性强、危害性大、扑救困难。当前正值我州森林草原防灭火禁火期,冬春季干燥多风季节,火灾隐患突显,防火形势尤为严峻。巴塘县先后召开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会、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建立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制度,印发《巴塘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封山令》等一系列措施,严格按照“三个不准”要求,严厉打击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但仍有少数人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淡薄,触碰法律“红线”。

究竟怎么回事呢

1月9日,在前往江巴顶村巡护开展防火检查时,巴塘县林草局夏邛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发现有2名企业人员(李某某、付某某)正在野外违规用火,林业站工作人员赓即将两名违规人员移交该县公安局森警大队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付某某对违法违规行为供认不讳。巴塘县公安局森警大队立即对2人进行依法依规处理:李某某、付某某在夏邛镇小坝村违规野外吸烟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3条第二项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规定。”现对李某某、付某某2人做出依法行政拘留3日的处理决定,并没收其香烟和打火机。

或许是一根小小的烟头

或许是一次普通的野炊

或许是一次平常的除杂草

或许是对先人的一次祭拜

……

然而

一次小小的不经意

可能会带来无法弥补的后果

保护巴塘的绿水青山

不仅是相关部门的职责所在

更是每一个巴塘人民

都应自觉履行的义务

莫因一时大意酿苦果

审核:黄良富 责编:唐闯 编辑:泽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