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亮剑“公益诉讼” 守护美好生活

公益诉讼之路越走越宽

——平凉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纪实

平凉日报全媒体记者 柳娜

对于公众而言,“公益诉讼”这一法律名词显得有些陌生,但它与每个人的权益密切相关。

随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正式确立,公益诉讼迎来了全面发力的历史转折点。

全市首个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创建启动大会召开。

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来,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9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21份,提起诉讼24件。全市检察机关服务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2019年排名全省第一,有30项公益诉讼亮点和经验被省检察院以会议交流、简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推广,8件案例分别入选全省“清四乱”、文物保护典型案例和省检察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白皮书》《公益诉讼情况反映》。

平凉的公益诉讼之路,越走越宽。

守护蓝天白云

公益诉讼,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公益”。最大的公益,莫过于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

在生态保护领域,平凉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办理了一系列让群众拍手称快的生态环境领域的案件。

河道采砂整治。

2017年,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在调研时发现,梁原黑河河道被疯狂开采,两旁的坡地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当年9月,针对河道采砂问题,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向灵台县水务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对全县范围内梁原黑河原鑫顺砂厂等16处砂石厂普遍存在的生产不规范、无证采砂、超范围采砂、乱采乱挖、乱堆乱放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改。收到检察建议后,灵台县水务局联合多家行政执法单位对检察建议中反馈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关停了部分违法开采的砂厂。

2019年3月,灵台县检察院对非法采砂问题的整改效果进行了“回头看”,发现黑河梁原乡付家沟段河床囤放大量砂石,采砂设备正在作业,地点位于原整改过的砂厂旧址。

2019年4月19日,灵台县检察院再次向灵台县水务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县水务局督促经营者在15日内清运黑河梁原乡付家沟段河床堆放的砂石,关闭砂厂,拆除生产设备,对河床地貌进行修复。收到检察建议后,黑河县级河长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了黑河县级河长会议,县河长办印发了《灵台县河湖“清四乱”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抽调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等7个单位30多人,组织联合执法组对该砂厂进行集中整治。拆除有关设施,移除沙堆1.5万方,回填耕地沙坑2.5万方,耕地覆土0.5万方,恢复耕地20多亩。至2019年4月25日,梁原黑河原鑫顺砂厂整治工作全部结束,拆除的设备全部清离现场,沙坑回填到位,耕地全部覆膜种植庄稼。

现在的梁原黑河,河水清澈,空气清新。

崆峒区柳湖镇保丰村吴某某、马某某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2017年6月开始,在农用地上设立拆解废旧蓄电池和提炼金属铅的窝点,从事非法收购废旧蓄电池、拆解、提炼生产铅锭活动,由于设备落后陈旧,致使大量固体和危险废物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平凉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局依法查处时,起获废旧蓄电池壳、废旧铅酸电池、生产废渣、废酸液等危险废物426.96吨,并就地查封、扣押。因吴某某等二人非法窝点不具备危险废物贮存条件,就地查扣可能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崆峒区检察院在办理该案中,先后向当地环保部门等5家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治理,防止二次污染。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全公证了污染物证,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土壤样本检测,及时转移处置涉案危险废物,有效避免了污染扩大。同时,崆峒区检察院于2018年3月对吴某某等二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崆峒区法院一审判决吴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马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二被告共同赔偿公证费、检测费、危险废弃物处置费共计893249.6元。二被告上诉后,2019年6月27日,甘肃矿区中级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的成功办理对检察机关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领域开展法律监督具有较好的借鉴意义。

泾河"四乱"问题专项联合执法检查。

2019年以来,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81件,发诉前检察建议263份,起诉17件,保护被损毁国有林地1180.243亩、集体生态公益林2961.28亩,保护被污染土地286.52亩……

“近年来,由于跨区域案件的增多,检察工作中信息交流不畅、协作不力、异地取证难等诸多问题日益凸显。”市检察院检察官说。为破解边界区域管辖权不清导致的查处执法难问题,平凉积极探索建立跨区域生态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着力破解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难、取证难、移送难、监管难等问题。在部分基层院先行试点,与宁夏、陕西、天水的相邻基层院分别建立了六盘山、千山和水洛河、清水河、葫芦河等流域生态环保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保障食品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涉及百姓民生,历来为社会所关注。2019年,市检察院对农贸市场、超市和网络餐饮、直供饮水监管问题开展排查,回应社会关切。

手机下单,外卖到家。2019年,崆峒、崇信、灵台等基层检察院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美团”“汭乐购”“一号线”等平台上的多个商家,没有依法公示相关信息,管理存在不规范问题,于是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加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保证外卖食品安全。

聚焦公共卫生安全,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加强对食用肉制品检验检疫、医疗废物处置和野生动物、假冒医用口罩市场流通环节的监管。疫情期间,两级院会同相关部门对部分生鲜市场和乡镇卫生所开展了调查。对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两起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泾川、华亭等基层检察院对居民小区和单位直饮水机管理不规范问题,向卫生健康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灵台县检察院针对县职中学生食堂部分待加工食材腐烂、霉变问题和校园周边售卖五毛辣条等“三无”食品问题,分别向教育和市场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份。

扩大范围保护公益

2019年11月,市检察院开展国有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截止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1件,发出检察建议11份。平凉检察公益诉讼助推文物保护和安全管理工作受到国家文物局的充分肯定。

2020年5月27日,张家川县赵某某、张某某等人在庄浪县韩店镇郭家堡子盗掘古墓葬两处。第一处位于郭家堡子遗址,现场有一盗洞,在该盗洞南侧发现一古墓葬,附近发现动物骨骼及牙齿。第二处古墓葬位于第一处北部,盗洞已被回填,附近发现数片绳纹灰陶片。经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鉴定,被盗掘的郭家堡子墓群是一处较大规模的汉代墓群,属首次发现,对研究陇山地区历史文化分布、谱系及交流,尤其是先民生活方式、丧葬习俗等方面具有较高价值。盗墓行为对墓葬本体破坏较大。经现场勘查,被盗掘古墓葬中,第一处古墓葬被盗掘的洞口仍敞开,既未回填,亦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古墓葬随时面临再次被盗掘的风险。

2020年8月14日,庄浪县检察院联合庄浪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进行了现场勘查、测量,并拍照取证。随后向县文旅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根据郭家堡子墓群的保护需要,强化保护措施,确保文物安全。2020年10月26日,县文旅局对检察建议进行了书面回复,对墓葬盗洞进行了回填,并聘用文物巡查员,明确专人定期对该文物点进行安全巡查。同时,计划在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时,按程序对该墓葬进行科学普查建档,纳入野外文物遗址管理,加强安全巡查和管护。

适度扩大公益保护范围,积极探索检察公益诉讼发挥职能作用的路径。

在庆祝建国71周年之际,市检察院部署开展“宣传《国旗法》,维护国旗尊严”专项监督。重点围绕应挂国旗而不挂、不依法升降国旗以及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等情形进行监督,市检察院检察长李郁军带头办理案件,首次向县级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针对快递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隐患,市检察院组织监管单位和部分快递企业代表进行了公开听证,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监管部门约谈了快递企业负责人,督促落实了宣传、培训和温馨提示等保护措施。

保障惠农政策落实,依托与市监委建立的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紧盯侵吞私分、截留挪用国家扶贫惠农资金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和落实管理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助力脱贫攻坚。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份,督促追回扶贫惠农资金56.94万元。

公益诉讼宛若春风细雨,润泽平凉大地,守护着幸福,守护着安康,守护着神圣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