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迟召开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推迟召开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月11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7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授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77次主任会议决定:鉴于近期以来我省发生局部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推迟原定于2021年1月25日在石家庄召开的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具体召开时间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另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