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个人信息屡屡被泄露,应加强保密意识与涉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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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市民接受核酸采样。(新华社记者 杨青/图)
随着新冠疫情在河北等地再次紧张,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个人信息被泄露的事件也再次出现。这些泄密事件,不仅侵犯被泄密者个人权益,也会给抗疫大局带来负面影响,值得重视。
前几天,一份带有新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梁女士姓名、电话等隐私信息的协查函在云南丽江人的社交媒体圈中广泛传播,给梁女士带来了极大的困扰。梁女士说,几天来,陆续有人给她打电话,甚至凌晨3点了,还有陌生来电和辱骂短信,骂她“千里传毒”“害人精”。
对这一泄密事件,丽江市宁蒗县1月8日通过官方媒体通报称,梁女士个人信息泄露是因为该县西布河乡工作人员马海某某私自将在工作过程中获知的协查函发到微信群中,宁蒗县成立工作组当面向梁某作出诚恳道歉,对马海某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西布河乡党委进行通报批评。
事实上,防疫工作延续已有一年,涉及的范围也前所未有地广泛,期间个人信息泄露的情况也不是第一次发生。
1月6日,杭州市公安机关公布一起泄露境外输入复阳无症状感染者身份、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的案件,泄密者是某医院院感科医师林某。他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1月4日举行的北京市疫情发布会上,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潘绪宏通报,有一人因为私自泄露患者流调报告被行政拘留。据人民网报道,这名泄密者是某航空安保有限公司员工,因为工作需要,能够接触到用于筛查密接人员的疫情初步流调报告。
为防控疫情的需要,新冠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有义务提供其个人行动轨迹等个人信息。国家同时也有明确规定,只有确为疫情防控所必需的行踪轨迹等才能公开,防疫工作人员不能泄露涉疫个人的私密信息。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还是不时有人的个人信息被泄露。
既然有明文规定,为何还不断有泄密事件发生?这一方面可能是因为抗疫工作涉及人员众多,医护、疾控、公安、社区工作人员、机场等公共场所的安保人员,有太多人因为工作需要能接触到内部疫情信息通报。而这些人中,就可能出现一些法律意识不足的人员。此外,有些人存在可能不会被发现被处罚的侥幸心理。沈阳泄露事件之后,警方宣布介入调查,但是至今没有公布调查和处罚结果。另外有些地方对泄密者的处罚过轻,可能也起不到足够的警示的作用。
个人信息泄露会对被泄密者带来严重的影响。成都郫都区发现新冠确诊病例后,一名确诊年轻女子的姓名、住址、行程轨迹等信息被泄露到网络,引起不少网友对其进行攻击辱骂。2020年底,沈阳市报告了一例新冠确诊病例后,这位老人及家属的个人信息在网络流传,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家庭详细地址等,很多人打电话、发短信对他们进行辱骂,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几近崩溃。
随意的信息泄露事件,不仅仅会侵害被泄密者个人的利益,也会损害抗疫大局。只有人们确信其个人隐私信息不会被泄露,才能够积极主动地向防控人员透露相关信息,以迅速查明并切断病毒传播链。而泄密事件会打击人们主动提供信息的积极性,给疫情的流行病调查带来困难。
为了尽可能避免泄密,需要对抗疫工作中的内部工作信息进行密级的区分,对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应该将知情范围控制在最低限度内,现在很多涉疫信息通过微信群传递,加大了保密难度;应该加强对抗疫人员的保密教育,增强其保密意识。此外,对于抗疫工作人员泄露涉疫人员个人信息,必须加大调查和处罚力度,必须严惩不贷。
辛省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