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

“关于反映您的问题线索我们已经核查清楚,与事实不符,今天,我们代表区纪委为您当面澄清说明,同时我们会向您单位党组织发函说明,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不要有思想包袱,一如既往抓好分管工作。”

日前,宁夏红寺堡区纪委监委派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组在对反映红寺堡区某卫生机构负责人的问题线索核查完毕后,发现举报内容失实,存在恶意诋毁、攻击被反映人的情形。据此,在完成线索初步核实后,该纪检监察组及时启动澄清正名机制,通过与被检举人当面谈话澄清,向其所在党组书面发函正名的形式澄清了检举事实,给予被反映人正面的支持和鼓励。

一段时间以来,借信访举报打击报复、诬告陷害党员干部的问题比较突出,对此,红寺堡区纪委监委针对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建立完善对诬告陷害检举控告澄清正名机制,加大澄清正名力度,营造健康向上的从政环境。通过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及时为受到诬告者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推动形成了当干部必作为、让干部敢作为、促干部想作为、使干部受监督的浓厚氛围。

2020年,红寺堡区纪委监委积极开展澄清正名工作,通过发函说明的方式对受到诬告和失实举报的3件4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为尽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担当的做法受到被澄清干部及有关党组织的欢迎和好评,有力匡正了社会风气,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热情,净化了政治生态环境。(宁夏新闻网记者 丁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