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丹东取消市域内跨县区转诊

为了严格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有关要求,确保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平等享受医保待遇及公共服务。根据《关于完善服务提质增效全面提升异地就医结算便利性的通知》(辽医保发〔2020〕13号)要求,从2021年起,丹东市取消市域内跨县区转诊,参保人员可根据医疗需求,自行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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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2014年全地区医保系统整合后按照“分级诊疗、逐级转诊”的要求,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参保人到丹东市三级甲等医院需要在当地进行转诊后才可以就医购药。2020年城乡居民整合时城乡居民参保人取消了市域内转诊,此次调整后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在丹东市内自主选择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
编辑│佳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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