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扩散!在锡盟这些场所须遵守相关规定

当前
新冠肺炎疫情呈国际流行加速态势
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峻考验
春节、春运期间
人员、物品流动性加大
聚集性活动增多
疫情防控面临更大压力
为切实巩固锡盟疫情防控战果
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锡盟多部门制定相关规定
疫情防控期间办理车驾管业务须知
1月11日,锡盟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办理车驾管业务须知,温馨提示广大机动车所有人及驾驶人在办理车驾管业务时遵守以下事项:
一、进入车管所业务办理大厅办理车驾管业务必须积极配合锡盟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工作并全程佩戴好口罩(自备)。进入大厅要进行扫码、登记、体温检查,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办理车驾管业务。
二、故意隐匿、瞒报、谎报行程史、接触史等信息人员或不按规定办理业务造成疫情扩散、传播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三、每笔业务只能由1人办理,杜绝无关人员陪同。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必须由本人办理,机动车其他业务只能由机动车所有人本人或者代理人1人办理,驾驶证业务需驾驶证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及办理业务需要的其他材料办理。
四、坚持“就近办”。为避免人员密集及频繁流动,增加传播扩散风险,请广大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在中国邮政代办交管业务便民服务点、汽车4S店交管业务代办点和锡盟各旗县市(区)车辆管理所就近办理车驾管业务。
五、坚持“网上办”。为避免人员密集及频繁流动,增加传播扩散风险,请广大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尽量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nm.122.gov.cn/)和 “交管12123”手机APP办理。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望广大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增强防护意识,主动做好个人防护,自觉维护疫情防控社会秩序,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锡林郭勒盟中心医院疫情防控公告
1月9日,锡林郭勒盟中心医院发布疫情防控公告,根据盟、市两级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盟指挥部36号公告、锡市指挥部1号公告),为了确保您及其他就诊患者健康安全,将对近期中高风险地区返锡来锡林郭勒盟中心医院就诊人员加强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配合做好流行病学史的筛查工作
1.所有来锡林郭勒盟中心医院就诊的患者必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绿码、身份证。从2020年12月20日以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院就诊人员(包括患者、家属及陪同人员)还须出具来锡当日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法提供核酸证明者需到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否则禁止以任何原因进入院区;
2.60岁以上老年人无信息化人群,医院实行现场办理“流行病学调查”登记。
二、严格预检分诊管理,请您主动配合医院各项防控措施并听从工作人员引导
1.进入医院必须佩戴口罩,执行成年人单独就诊,老、弱、孕、儿童至多“一人一陪护”模式;
2.预检分诊、挂号、取号、候诊就医时必须保持1米以上的间隔;
3.到预检分诊处进行体温测量、登记、分诊。
三、核酸检测
1.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北京市顺义区、朝阳区,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黑龙江省黑河市)的人员必须到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
2.其他低风险地区在门诊二楼核酸采样处进行核酸检测;
3.急诊手术患者核酸检测需在急诊进行采样。
四、门诊管理
1.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患者需持来锡当日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就诊,如无法出示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必须到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
2.就诊期间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叫号后方可进入诊室就诊。
五、住院管理
1.锡林郭勒盟中心医院病房施行封闭管理,谢绝探视;
2.择期住院患者及陪护凭当日核酸检测结果入院;
3.急危重症患者在急诊进行核酸采样后收入“过渡病房”;
4.住院患者不允许陪护,特殊情况确需陪护的可允许1名固定陪护人员;
5.患者及陪护人员无必要尽量不外出,同时做好个人防护,不串访、不聚集;
6.患者及陪护人员按防控要求,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主动配合进行体温监测及信息登记;
7.手术期间只限1名持陪护证的家属在手术室门外等候区等候。
其它公共场所
养老院、精神病院、福利院和监管场所等重点场所,节日期间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确需进出的,严格开展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核验,并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并落实行业系统疫情防控措施要求。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影剧院等演出场所及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校外培训机构,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接纳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上述场所应在入口处设专人对进入人员开展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
餐饮服务单位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抓好环境卫生,严格食品采购加工,规范服务行为,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要做好顾客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提醒非就餐时佩戴口罩、就餐时保持距离。要全面记录顾客及其他进店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和到店时段等信息,依法做好信息保护工作。餐饮服务单位承接100人以上集体用餐(包括婚丧宴、生日宴、会议聚餐等)、农村牧区举办集体聚餐40人以上的,必须提前5日内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举办婚宴等集体用餐的,要压缩宾客人数,建议不邀请盟外人员参加。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建议控制在10人以下。聚餐时要使用“公勺公筷”,倡导“分餐制”,做好个人防护。
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限制瞬时客流量。引导电商企业为群众采购提供便利,倡导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消费,疏解采购年货可能导致的人群聚集。
各类药店要严格落实进店人员体温测量、口罩佩戴要求,对购买退烧、止咳类药物人员进行实名登记,报告管辖区域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木乡镇卫生院),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木乡镇卫生院)分诊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
来源:锡盟车管所、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中心医院、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内容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