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路管家”来了!三年全覆盖

近日,锡盟行署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的通知》提出,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全面推行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为充分发挥农村牧区公路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支撑作用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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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
2020年,推进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西乌珠穆沁旗、太仆寺旗、正蓝旗落实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全盟各旗县市(区)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试点示范比例不低于40%,并将自治区“四好农村路”示范旗纳入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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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上都新闻
2021年底前,推进二连浩特市、锡林浩特市、正镶白旗、多伦县落实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至少有60%的旗县市(区)实行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
2022年底前,完成阿巴嘎旗、东乌珠穆沁旗、镶黄旗落实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建立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路长组织体系与运行机制,农村牧区公路治理能力与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实效,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组织体系
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牧区公路总路长,对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路域环境治理负总责。
旗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人、苏木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嘎查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分别为本行政区域内县道路长、乡道路长、村道路长,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县道、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运营、路域环境治理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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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二连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设路长办公室,具体工作由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承担,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设路长办公室,与苏木乡镇公路管养单位合署办公并承担相关职责。
主要任务
农村牧区公路建设方面,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精品旅游线路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等,将自然生态、风土人情、传统文化融入农村牧区公路规划、设计、建设,做到公路与沿线周边风貌充分融合,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农村牧区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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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牧区公路养护方面,加快推进农村牧区公路养护市场化、专业化改革,实行管养分离,探索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化、机械化养护企业,实现农村牧区公路标准化养护。
农村牧区公路运营方面,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加快完善农村牧区公路运输服务网络。推广货运班线、客运班车代运邮件等农村牧区物流组织模式,推进“交通+电商快递”扶贫工程,进一步扩大农村牧区运输覆盖范围。
农村牧区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方面,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整治农村牧区公路路域环境,加强绿化美化,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等杂物,保持路面常年整洁,边沟排水通畅。对沿线公路用地范围及建筑控制区内的各类建筑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整治,不断优化公路路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