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两社区喜获“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

掌上春城讯近日,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命名第四批“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官渡区官渡街道季官社区和艺术家园社区喜获“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这也是官渡区“七五”普法规划期间首次获此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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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申报及创建过程中,社区在街道党委的领导下,在区委政法委和区司法局的指导下,从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出发,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原则制定修改完善《居民公约》。并通过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依照《居民公约》开展工作,健全居委会各项制度,明确任务职能,确保做到创建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
近五年来,官渡区司法局紧紧围绕“七五”普法规划,坚持把“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作为法治官渡建设的重要载体,扎实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不断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结合“平安官渡”、“法治官渡”建设,将法治文化阵地打造融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中,通过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长廊和法治宣传栏等法治文化元素,将宪法和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宣传展示,将浓厚的法治氛围渗透到村(居)民生活的点滴之中。
下一步,官渡区司法局将提前谋划“八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服务民生,普法先行”工作理念,持续深化“法治惠民工程”,使全区广大人民群众法治观念进一步强化,法治素养进一步提高,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实现创建为民、创建惠民。
昆明日报全媒体记者:邓磊
责编:黄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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