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这个县发布通告:取消春节、元宵节文艺展演、庙会等活动

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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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
(指挥部)
明确了
!!!
取消春节、元宵节文艺展演、
庙会等活动
春节期间提倡网络拜年
个人家庭聚会控制在10人以下
具体通告
陇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部)
通 告
春节即将到来,境外回国人员增多,境内人员流动性大,聚集性活动特别是室内活动多,进口冷链食品和货物的流量增大,将加大疫情传播的风险。继续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加强公共场所通风和消毒,倡导在工作地过年,尽可能减少人员流动,严控交通客流,提高人员通行效率,同时还要引导错峰出行和线上消费,优化和错峰安排学校寒假放假、春季开学的时间是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为持续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防范疫情反弹潜在风险,现就做好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严格落实“四方责任”,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坚持人、物同防,减少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严防死守,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
二、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镇村社区要全面恢复戴口罩、扫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做到“五有”(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充足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技术指导,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建立卫生员制度,严格落实干部职工健康监测,因病缺勤登记制度,离陕向主管部门报批和县疫情指挥部报备。在春节期间,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前往境外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所有人员不得组织、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
三、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原则上不得举办大型会议、培训、演出及年会聚会等人群聚集性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举行;确需举办大型线下活动,须制定详细的防控方案,报县疫情指挥部批准,并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场所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不得组织、邀请境外人员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人员参加活动;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培训等活动。
四、取消春节、元宵节文艺展演、庙会等活动,减少室内聚集性文化娱乐活动;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各文旅场所(旅游景区、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网吧等)接纳人数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五、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影院剧院、餐馆酒店、网吧、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经营者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测温扫码、公共区域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安排专人负责出入人员流量控制,督促服务人员、顾客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坚持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制度;从业人员上岗期间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清洗加工冷冻、冷藏食品时,做好防护,严格处理内外包装,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餐厅推荐使用自助点餐、公筷公勺。住宿场所要严格落实入住旅客实名登记制度,公共用品用具严格执行“一客一换一消毒”制度。顾客应遵守配合相关场所防控要求。
六、火车站、汽车站要增加卫生清洁、消毒通风频次,严格落实进出人员测温扫码、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加强客流班次调控,减少等待排队时间,降低人员密度;交通运输工具要按时通风换气,每次出行载客前做好清洁消毒,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杜绝带病上岗;司乘人员要时刻佩戴口罩、保持手卫生,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后乘车等防控措施。乘客应按要求测温扫码、佩戴口罩、有序乘车。
七、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工矿企业、人员密集生产企业等特殊场所要实行封闭管理,严格落实人员健康监测、通风换气、清洁消毒等措施,从业人员应时刻佩戴口罩、保持手卫生,按要求落实定期核酸检测。
八、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推广分时段预约诊疗,加强预检分诊管理,做好门诊急诊和住院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加强医务人员科学防护和健康监测,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完善诊疗流程,严防院内感染。群众就诊、探视、陪护应严格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主动落实防控措施。全县除发热门诊(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医院)外所有医疗机构不得收治发热患者,发现发热患者后,用专用车辆转诊至发热门诊;药店要严格落实感冒、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并引导其及时就医。
九、社区(村)要继续坚持网格化管理,及时掌握外来人员及新返回人员有关情况,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做好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治理、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等工作。加强对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等重点地区来陇返陇人员管理服务。简办婚丧嫁娶,继续实行提前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制度,镇政府审批制度,保障食品安全,严格落实防控要求。
十、学校、托幼机构、托管机构要每日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洁和消毒通风,严格落实师生健康监测和晨午(晚)检、做好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精准有序安排学生错峰放假离校和开学返校,确保离校师生底数清、往返途中防护到位、往返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放假前、开学前要开展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和提醒服务,做好留校师生管理服务。
十一、凡进入我县进口货品,须对其外包装进行预防性消毒。凡从事进口货品储存、运输、搬运、销售、加工等相关从业人员,在接触进口货品前,要规范佩戴手套、口罩,穿好工作服,事后及时规范洗手。集贸市场及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加工经营企业(商户)采购、供应域外海鲜及冷冻肉类产品,应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冷链食品及外环境采样核酸检测,未取得合格检测结果者不得销售。开展市场卫生整治,规范市场环境管理,做好环境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
十二、广大群众要到正规超市或市场选购节日商品;通过电商、微商等渠道购买的商品,收发快递前后,要做好个人防护,处理完邮件快件后立即洗手,邮件快递外包装尽量不要带进起居室,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在选购鱼、肉、海鲜等冷链食品时,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购物后及时进行手部清洗消毒,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等处;处理食材时,避免在水龙头下直接冲洗,防止溅洒污染;食材加工时,要生熟分开、煮熟煮透。
十三、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等重点地区来陇返陇人员大数据信息分析和排查,及时将重点人员纳入追踪管理和服务范围,织密扎牢防控网。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等重点地区来陇返陇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登记,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健康状况等信息,一律接受核酸检测,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配合做好社区随访管理和健康监测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十四、广大群众要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倡导不握手,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分餐制、“一米线”、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十五、春节期间提倡网络拜年,家庭聚会控制在10人以下,减少走亲访友活动和不必要的出行,尽量避免前往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等重点地区,必须前往需提前了解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庄、家庭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定期开展卫生死角清理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营造干净、卫生、整洁的人居环境。
十七、广大群众要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不要随意转发、扩散未经核实的疫情信息,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对造谣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十八、持续加强社会监督,广大群众若发现违反本《通告》精神的行为,要及时向县疫情指挥部、有关部门反映。对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不配合各项防疫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凡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有关防控措施,以此通告为准。
陇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0917-4603191
0917- 4602132
陇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
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部)
202l年1月12日
来源:陇县县委宣传部
来源:宝鸡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