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14日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陇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彦吉同志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政府2020年工作和“十三五”规划执行成效,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加强需求侧管理,着力扩大消费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持续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打好污染防疫攻坚战,建设生态宜居舒心新家园;强化发展要素支撑,不断提升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增强服务发展能力。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万众一心、奋发图强、苦干实干,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为推进“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开启陇西经济社会发展新征程、谱写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陇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陇西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1年1月14日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陇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陇西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县十七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陇西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陇西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陇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陇西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1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1年1月14日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陇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陇西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县十七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陇西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陇西县2021年财政预算。
编审|康应祥 张 蕾
编辑|黎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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