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寒假期间集中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寒假来临,为全面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寒假期间集中整治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铁岭市教育局在寒假期间集中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整治工作。

整治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工作,聚焦六大方面,突出整治重点

1.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下同)为校外培训机构或他人有偿补课提供教育设施或学生信息;

2.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要求、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3.在职中小学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4.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5.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6.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

多部门联合,形成整治合力

各学校是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主体,校长作为本校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认真调查核实举报线索。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专项整治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学校、重点人员的检查。对查实的违规补课行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将查实案件的处理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市教育局将对群众举报的重要线索和问题进行跟踪督办。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公安、消防、综合执法、市场监督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进一步落实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坚决打击无证无照的黑补课机构,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

按全省整治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安排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对查实的违规学校和在职教师要教育到位、处理到位、整改到位,巩固整治成果,并于3月底前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教育局。

在疫情防控期间,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被查实的,依据相关规定从重处理,直至开除

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铁岭市教育系统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和《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20条(修订版)》,科学精准做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在疫情防控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查实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师〔2018〕18号)(以下简称《处理办法》)、《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我市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处理意见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1.在职中小学教师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受聘在培训机构补课的,依据相关规定,对教师本人予以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教师资格,直至开除。违规人员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2.有偿补课的违规收入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下,全额返还学生家长。

3.对发生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学校,按照《处理办法》追究学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联合进行有偿补课,聘用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一旦发现,依法依规吊销办学许可证。

市、县(市)区教育局公开举报电话

铁岭市:024-74836304

铁岭县:024-78833360

开原市:024-73255724

昌图县:024-79591728

西丰县:024-79609007

调兵山:024-79279550

银州区:024-74829901

清河区:024-72115048

开发区:024-72275107

编辑 ▏王僡茁 责任编辑 ▏崔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