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综述

时代赋予的初心使命,靠奋斗彰显;美好蚌埠的崭新画卷,用实干描绘。刚刚过去的2020年,面对疫情汛情叠加、宏观经济环境日益严峻,市人大常委会以勇于担当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锐意创新的理念,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围绕人民群众关切,把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扛在肩上,用行动回答时代的提问。
一切的意义,只有离得足够远,才能看得真切;正如所有的绚烂,只有走得足够近,才能感受震撼。翻开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的履职日志,数字是最直接的见证:全年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27次,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3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8项,对8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或执法调研,发出《监督意见书》13份,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1人次,作出决议决定6项,圆满完成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立足中心大局,紧扣发展主题,以良法促善治,以监督促发展,回应民生期盼,增强履职实效——盘点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用扎实的工作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让人民当家作主的宪法原则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地。坚持选题“少而精”、工作“深而实”,为所应为、为之善为,为“十三五”顺利收官,昂扬迈进“十四五”贡献了人大力量。
服务发展大局 彰显人大作为
去年初的新冠肺炎疫情,夏季的洪涝灾害,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为2020年写下不平凡的注脚,也更加彰显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所在。
疫情就是命令,灾情就是号角。一年来,各级人大代表冲在战疫火线、投身抗洪前线、坚守扶贫一线,以各自方式履职尽责;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发出紧急通知,第一时间推动省级疫情防控的紧急立法落地,为蚌埠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法治支撑;与此同时,多渠道联动开展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走进企业和项目调研推动复工复产、复学复市,在各条战线同步发力。
沿着时间的轨道大步向前,步履不停,初心不改。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陆续制定了《蚌埠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蚌埠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蚌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一审通过《蚌埠市大遗址保护条例》,二审通过《蚌埠市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完成物业管理条例、停车管理条例、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用“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地方性法规,促进法治蚌埠建设更加深入、更有成效。在国家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五周年之际,《法制日报》就蚌埠市人大开展立法工作情况予以专题宣传。
一年来,在三大攻坚战“战场”,在工业强市战略实施一线,在民生福祉领域,市人大常委会着力促改革、惠民生、补短板、强弱项,多次听取有关金融风险防范报告,紧扣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加速硅基、生物基、5G等重点产业壮大,跟踪督办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推进,加快完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和养老服务体系,盯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难点、痛点,千方百计破除要素制约,因地制宜探索蚌埠发展模式。
发展大局,就是人大履职重心;中心任务,就是人大尽责关键。围绕市委确定的中心任务、部署的重点工作,通过人大法定程序将市委决策部署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自觉行动,在发展的每个进程留下人大足迹。
维护公平正义 履行监督职能
人大监督只有助力、没有阻力、全是合力。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服务,是蚌埠人大一直以来的坚持。
从聚焦工业强市“一号工程”实施,到强化对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全过程审查监督;从审议意见办理满意度测评全覆盖,到对评议得分后三位的政府部门重点监督;从加强信访案件督办,到监督司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过去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以问题为导向、以目标为导向、以结果为导向,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实现更务实高效的监督,有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80次主任会议上,上年度评议得分后三位的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局,专门向会议作了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机制捋得顺,效果看得见——经过两年多的跟踪督办,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体制机制全面重构、优化调整、公共资源交易秩序不断规范,曾经排名同样靠后的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也摘掉了“后进生”的帽子。
2019年针对泛滥的加拿大一枝黄花发出第一份监督意见书后,一年多时间里,市人大常委会陆续发出13份监督意见书,以“短平快”的灵动方式推动相关问题及时解决。去年,市人大常委会针对市区医疗卫生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发出《监督意见书》,加之定期督办、跟踪问效,推动政府出台专门的布点规划和《公益性项目建设流程优化及职责划分实施意见》,促进了包括医疗卫生在内的公益性项目加快建设。
精心选择议题、注重发现问题,变“文来文往”为真监督、问题真解决,正是人大履行监督职能的根本所在。直面百姓“揪心事”、“烦心事”,紧扣发展的堵点、瓶颈,蚌埠人大将监督转化为支持与服务的合力,不缺位更不越位,与“一府一委两院”同频共振、同向而行,在市委的领导下携手并肩推动发展加速度。
助力代表履职 坚守人大本色
不久前,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蚌埠市人大常委会联系市人大代表办法》,进一步明确联系代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与时俱进做好代表的服务工作。其中,首次明确建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定期接待代表制度,并将每月15日定为接待代表日。
人大工作,活力在代表,动力在代表,潜力也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作为代表机关,加强常委会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代表履职做好保障、拓宽渠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从2018年到2020年,连续三年,常委会每年一个大动作,陆续调整意见建议办理征询评价方式,开展办理情况“回头看”和集中督办,不断强化代表议案建议跟踪督办力度,有效杜绝代表“被满意”现象;从淮上区及部分乡镇试点到全面推开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为代表议大事、定大事,有效发挥监督作用提供了新的平台和抓手;完善政情通报会召开办法,让代表及时了解国家机关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就关心的问题当面询问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将推动代表联系贯穿融入常委会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代表的履职热情充分激发,民主权利得到更高强度、更深维度、更全角度的保障和实现。
打铁还须自身硬。一年来,常委会高标准严要求,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加强制度和作风建设,积极发出人大声音,密切上下沟通协调,将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源动力,蚌埠人大工作持续处在全省前列。
站在新旧交替的门槛上回望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守正创新,交上了一份奋发有为、敢为善为、人民至上的新时代答卷;务实求真,开拓了积极履职的新时代实践;承继完善,开辟了担当实干的新时代路径。
一切过往,皆为序章。站在高点再出发,“三地一区”两中心目标定位已经明确,“四区两基两枢纽”建设正在加速,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为人民履职的初心情怀和使命担当不变。唯有凝聚共识、奋发作为,才能不负人民重托、无愧伟大时代,为实现蚌埠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赋能。(记者 靳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