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去年查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243宗

信息时报讯(记者 成小珍 通讯员 穗市监)记者15日获悉,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狠抓广告监管执法,2020年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243宗,罚没2299.51万元,罚没数全省第一。

2020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突出广告导向监管,以民生领域、疫情防控为重点,持续强化包含互联网广告在内的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高质量案件。截至12月底,共监测各类广告约615.62万条次,是2019年监测总量的30倍。其中,监测报刊广告6480条次,广播广告123万条次,电视广告209.32万条次,互联网广告282.66万条次。全年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243宗,罚没2299.51万元,罚没数全省第一。

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广告宣传讲导向的工作要求,健全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全力引导维护广告宣传正确导向。强化民生领域广告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切实强化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医疗服务、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教育培训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监管力度。狠抓房地产广告监管

围绕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重点查处涉及“学位房”等违法内容的房地产广告,曝光一批涉及面广、影响较为恶劣的房地产违法广告案件。

典型案例

广州劳某健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发布健康服务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开办“广东劳某健健康宣传办公室”网站以政府名义进行宣传,推销体检卡,变相使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徽,以及国家工作人员照片等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规定。2019年12月27日,番禺区局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20万元。

广东某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发布处方药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某药网”平台上销售处方药“万艾可枸橼酸西地那非片”时,发布了含有“大多数人在服用万艾可、30分钟内可起效,超过1/3的人在14分钟内即可起效”等广告语宣传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五条、第十七条规定。2020年5月6日,越秀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100万元。

广州师某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教育培训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增加其开设的自学本科、会计培训、教师证培训等业务量,在其网站发布含有“一年拿本科”“全科课程、一次通关”等对教育培训效果作出了明示的保证性承诺广告用语,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四条规定。2020年4月28日,天河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13.5万元。

广州香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化妆品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公司网站上对“香某小V脸约会水”进行广告宣传时,发布了含有“小V脸焕颜约会水是目前世界上任何一款产品都无法替代的最新细胞美容、液态整形、全身保健、激活细胞、修复基因的能量产品”等宣传内容,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2020年2月27日,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60万元。

某环球(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发布化妆品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其网站、宣传册、宣传单张宣传其公司、产品生产基地,发布了“馥玫FE生物酶牙膏,由数十家科研机构联合研发、检测,近百名专家教授共同参与研发、检测的功效性牙膏”等宣传内容,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2020年5月13日,越秀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70万元。

广州昌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房地产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开发的“百花山庄御景园”(推广名:御湖山)楼盘的海报、宣传单张、楼书上,发布含有“户户纯独栋”“皇家遗产”“御品”“特权”“王朝”等广告内容,涉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2020年5月15日,增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89万元。

广州市金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布房地产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叠溪花园”楼盘销售中,在办学运营尚未确定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板等方式发布了含有“以省级标准打造的公立小学”“双语幼儿园等即将交付运营,贴心考虑您孩子的教育问题”等内容的广告,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且当事人于2019年4月24日有其他广告违法行为被处罚的情形。2020年7月1日,增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130万元。

广东立某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发布涉封建迷信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从事国学教育培训、易经咨询、运势咨询等经营业务,为招揽客户在其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广告宣中发布含有:“八极灵数看出你婚姻幸福指数”等字样的广告宣传,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2020年6月24日,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7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