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外卖员强奸女同事 被判三年六个月

18岁外卖员在饮酒后,以熟悉外卖线路为由将一名女同事约至住处,不顾同事反抗对其实施了奸淫。1月15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裁判文书网了解到,近日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徐某与被害人杨某均系外卖员。2020年9月5日上午,被告人徐某饮酒后通过微信与被害人杨某联系,以熟悉外卖线路为名,将被害人杨某约至被告人位于海宁市的住处,在向被害人杨某提出交往被拒后,不顾被害人反抗,采用按压等方式强行脱去被害人裤子,对被害人杨某实施了奸淫。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徐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徐某系初次犯罪,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辩护人所提相关辩护意见亦可予以采纳,遂判决被告人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匡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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