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樊城区:持续开展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1月14日,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参加了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的加强新冠病毒疫苗监管工作视频会,会议要求要全面加强对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监督管理,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保障工作。

会议结束后,樊城区市场监管局迅速反应,持续开展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疫苗质量,该局督促辖区疫苗接种单位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辖区20家预防接种单位的疫苗储存、运输条件、质量安全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疫苗(尤其是新冠病毒疫苗)接收(购进)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接种单位设备设施配备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在冷链管理的条件下储存、运输疫苗;是否建立真实、可追溯的疫苗采购、销售、储存、运输记录;是否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为督促辖区零售药店全面落实主体防控责任,强化重点区域管理,该局对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监管再加强、再部署、再排查,严格要求辖区药店落实购药登记制度,各药店对购买感冒、发烧咳嗽、退热药品的人员,必须首先核对身份证,并在电脑系统中如实登记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体温、症状、购药名称等信息后才能销售。

该局加大退烧、止咳、抗感冒、抗病毒类药品销售监管工作力度,加强各零售药店四类药品的销售管理,发挥药品零售企业作为疫情防控前沿的"哨点"作用。

对不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的零售药店,该局将依法依规查处,对不配合登记、瞒报漏报、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等情节严重的零售药店,责令停业整顿,列入失信企业重点监管,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为确保经营场所不被病原污染,切实保障自身安全,全面拉起疫情防控"警戒线",该局督促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加强对经营场所的消毒防护工作,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扫码测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记者胡毅、通讯员蔡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