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淮滨:非法运输危险物质,严惩!

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 李鑫 通讯员 孙久扩

为确保岁末年初辖区治安大局持续平稳,淮滨县公安局赵集派出所紧紧围绕“五个严防”工作主线,扎实开展巡逻防控,全面做好“平安守护”各项工作,近日,赵集派出所依法查处两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月8日20时许,赵集派出所民警开展夜间巡逻防控时,在赵集镇廖庄村查处一起载运液化气车辆,经查明,王某臣(男,安徽籍人)驾驶厢式货车,无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许可证,非法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当日21时许,民警在赵集镇红绿灯查处一起载运液化气车辆,经查明,陶某朋(男,安徽籍人)驾驶厢式货车,无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许可证,非法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经询问,王某臣和陶某朋两人均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1月12日,淮滨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消防法》有关规定,以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分别对两人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涉案车辆及危险物品已移交县安全生产部门处理。

警方提醒,非法经营、储存和充装液化气,犹如在人口密集的市区埋设“地雷”,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私自违法从事充装、倒灌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为非常危险,一旦有液化气罐泄漏,势必造成极大隐患,公安机关对此类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