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无症状感染者轨迹公布!浙江紧急接种疫苗已超53万人……

今天下午3时,浙江举行第六十一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民政厅、省总工会负责人介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

海宁无症状感染者

首次核酸、抗体检测为阴性

浙江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广胜:1月13日6时,海宁市报告1例河北省石家庄市输入的无症状感染者,系杭海城际铁路某标段员工,户籍为石家庄市行唐县。

该感染者于2020年12月29日由石家庄正定机场乘NS3275航班于19时抵达杭州萧山机场,由同事开车接回单位宿舍。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5日正常上班。1月5日按照浙江省对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所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措施,对该感染者进行核酸和抗体检测,结果均为阴性;随后在单位宿舍实施日常健康监测,在期满的1月13日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目前,该感染者在定点医院隔离病区治疗,无发热、咳嗽等临床症状。当地立即开展流调排查,对87名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199名一般接触人员实行居家健康观察;对感染者工作及经过的相关场所进行临时性封闭和终末消毒;累计检测人员样本14666份、环境样本128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浙江对这些地区

来浙返浙人员实行“7+7”管理

浙江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广胜:决定对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和黑龙江省绥化市来浙返浙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第1天和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居家健康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在浙本地无固定居所的,居家健康观察可在集中隔离场所进行。

为进一步防范隐性传染源,浙江省对目前国内其他疫情中风险地区所在街道或县(市、区)来浙返浙人员,一律核验到达目的地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立即引导到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对结果为阴性者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浙江已组织

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超53万人

未收到严重不良反应

浙江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广胜:我省在全面摸底调查基础上,按照保障重点、应种尽种、确保安全、知情同意原则,已先行完成涉及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海关检验检疫人员、港航监管人员和引航、装卸、搬运、运输及集中监管仓、冷链仓储物流中心等一线工作人员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推进交通运输服务从业人员、医疗卫生人员和社会基本运行保障关键岗位人员等紧急接种。

因公或因私出国工作、学习的人员,由于在境外面临感染风险,也按预约开展接种工作。紧急接种的新冠病毒疫苗采购费用及工作经费、服务费由属地政府统筹安排,对个人免费提供。

目前,全省有1726家医疗机构可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工作,1.6万名医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接种资格证,至今已组织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53.1万人、75.3万剂次,均未收到严重不良反应。

我省进一步细化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人群范围,主要为以下10类人员:1、涉及进口冷链物品口岸、海关、检验检疫人员、港航监管人员和引航、理货、装卸、搬运等交通运输环节的相关人员。2、国际国内交通运输司乘人员及其他直接服务旅客的工作人员。3、面临较高境外疫情输入风险的边境口岸工作人员。4、医疗卫生人员。5、国际航行船舶、修造等相关工作人员。6、涉及入境物品等工作人员 7、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的工作人员 8、公安、武警、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 9、水、电、暖、煤气灯公共服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10、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等工作人员。紧急接种人群的年龄段为18-59周岁。

浙江提倡婚事缓办

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浙江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广胜:提倡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近期切实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针对节日期间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人口流动大、管控难度较高的实际情况,加强人员排查和健康管理,全力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300万专项资金

为留杭务工人员补贴错峰车票费

浙江省总工会副主席 张兆都:杭州市总工会安排了300万元的专项资金为留杭的务工人员补贴错峰返乡返岗的延时车票费,开展了“让爱回家,两次亲情一线牵”免费电子快递关爱卡等关心关爱活动。

浙江六个方面

加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 李洁:主要从控制入院人数、减少家属探视、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管理、设立隔离场所、开展培训演练以及实行清单管理等六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1、在控制入院人数方面,要求养老机构暂停接待外来参访、外来人员培训、等级评定、大型迎新春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各部门凡进入养老机构进行检查的,须经同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并做好防护措施。

2、在减少家属探视方面,实施预约探视,每个院内老年人每两周可以接受家属探视1次,探视时间不超过半小时。要求养老机构在院门口或一楼设立探视室,合理设计探视路线,不与老人活动路线交集。减少家属对老年人的物品转交,衣物、药品等必备物品可以转交,转交过程要注意消毒。养老机构不采购进口冷链食品。

3、在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管理方面,进入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照料中心必须量体温、亮绿码、查行程,减少人员聚集。市级民政部门根据各地疫情防控形势,决定是否暂停服务。

4、在设立隔离场所方面,以县(市、区)为单位,在空置率高、具备生活条件的养老机构或机构内相对独立的单元,设置老年人隔离备用场所,隔离点应当储备生活物资和防控物资。

5、在开展培训演练方面,要求各养老机构按民政部发布的机构疫情防控指南,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和演练,保证严格按规范进行防控和服务,确保“零感染”。

6、在实行清单管理方面,按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对规模较大、进出人员较多、人员集聚程度较高的养老机构实行重点场所清单管理,每日按时上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