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停工放假?扬州一男子散布谣言被依法处理!

抗击疫情你不行

造谣传谣第一名

近日,新冠疫情多点散发

当人们争分夺秒抵御病毒时

竟然有人造谣传谣

严重扰乱公共秩序

目前,造谣者已被警方依法处理

1月5日,扬州高邮市公安局珠湖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微信群中散布关于疫情的谣言。

▲谣言图片

谣言内容大致为:经国务院同意批准作出安排,所有企事业单位2021年1月20日必须做到全部停工放假;所有国家重点基础设施2021年1月10日停工,包括所有楼盘基础施工,所有厂区建设停工;所有重型货车、客运车辆禁止2021年1月15日上路行驶;因疫情停止春运活动等。

民警经过调查,锁定了嫌疑人张某某的身份,并迅速将其抓获归案。张某某交代,他在微信群看到他人发布的图片后,未经核实,便转发至其他微信群组中。目前,张某某已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小苏提醒

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查处。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

素材来源:扬州网警

江苏网警综合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