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开展冬春救助物资发放督查

为预防寒潮降温天气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确保全县困难群众冬春生产生活安全,1月13日至15日,县应急管理局组成督查组,前往普洱镇、滩头乡等乡镇就冬春救助物资发放情况进行督查。
图片
图片
在督查工作中,督查组采取多种形式了解各乡镇对困难群众安全过冬开展相关工作的情况。通过现场查阅物资发放台账、会议记录、图片、公示照片及相关文件等痕迹资料,查看物资发放是否合理合规,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听取乡镇预防应对冬季低温冷冻天气开展相关工作的情况汇报,了解本乡镇在困难群众安全过冬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结合乡镇实际做好救助物资调度工作。
图片
督查组针对检查情况要求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云南省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发放救灾资金并完善档案痕迹资料;救灾资金的发放要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对救灾款物不得截留、挪用以及改变用途;针对目前低温冷冻天气,各乡镇要对受灾困难群众家庭进行再次排查,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被、有安全住所、有干净水喝、有取暖设施,安全过冬。
信息来源:盐津县应急管理局 洪云伟 黄兢 盐津融媒
平台编辑:盐津县融媒体中心
转载请注明来自“微盐津”微信公众号
如需转载请联系0870—303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