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欲找到前女友 通过派出所朋友查到新址后上门强奸前女友 被判三年

生活在深圳的女子周某与男子王某生原先是男女朋友关系,后来因为矛盾而分手,周某随后删除王某生的微信、变更了电话号码、工作地点,但王某生通过在派出所工作的朋友,查到了周某的新地址,随后两次将周某强奸,泄露周某信息的派出所治安员。北青-北京头条记者1月16日从裁判文书网获悉,近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生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判决书显示,公诉机关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生与被害人周某原系同居男女朋友关系,同居期间周某曾因双方发生矛盾,并多次离家出走。2018年7月份,两人再次发生矛盾,周某离家出走并向王某生提出要彻底分手,删除王某生微信、变更了电话号码、工作地点。
2018年9月25日21时许,王某生通过深圳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治安员周强(化名,两人均被行政拘留)提供的周某的地址,来到深圳市楼等候周某。后王某生不顾周某反抗,强行将周某带离宿舍,入住酒店,期间王某生不断恐吓周某,并强行和周某发生性关系。次日,王某生将周某带至租住的位于宝安区的住处,晚上22时许因周某与朋友聊天,王某生发现后,即对周某拳打脚踢,并致周某脸部、额头等部位损伤,后王某生再次强行与周某发生关系。9月27日上午,周某趁王某生外出工作之机,在朋友的帮助下逃离至广州市。周某因害怕王某生报复遂没有报警被王某生强奸。
案发后,被害人周某及其朋友郑某向深圳公安局警务督查举报个人信息被泄露一事。2019年1月24日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因侵犯隐私对周强、被告人王某生处以行政拘留10日。2019年1月25日,周某得知王某生被行政拘留后即到深圳市公安局黄田派出所报警,报称被王某生强奸。2019年2月3日,民警在深圳市丽拘留所宣布对王某生刑事拘留。
宝安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生无视国家法律,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付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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