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补贴6000万元 鼓励职工留厦过年

[新闻页-台海网]
台海网1月16日讯 据东南网报道 为鼓励员工春节期间留厦、缓解节后“用工难”问题,近日,厦门市集美区研究制定措施,给予符合条件的工业、软件信息业等企业非厦门籍员工1500元/人的一次性留厦生活补贴。全区受益人数约4万人,补贴资金约6000万元。
哪些人可申报?据悉,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除夕到正月初六)春节期间,在符合条件的企业内上班,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在集美区已进行就业登记并缴交社保,且申报时仍在职在岗,愿意留在厦门过年的非厦门籍员工都可以享受到。
符合条件的企业有下列三类:2019年度总产值达1亿元(含)以上的工业企业、2020年度营收2000万限额以上软件信息企业、2020年用工数量达300人以上的工业企业。
补贴标准是多少?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凡是符合补贴对象的,给予1500元/人的一次性留厦生活补贴,用工人数1000人以上且年产值3亿元(含)以上工业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其他符合条件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据悉,符合条件的企业将春节期间留厦员工数据进行网上申报,集美区人社局、工信局予以核查,主要核查企业提供的留厦职工八闽健康码上的运动轨迹(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扫描件,运动轨迹须显示员工春节期间未离开过厦门,同时运动轨迹更新时间不得晚于2021年2月23日(正月十二)。
符合补贴条件的,补贴资金由区人社局拨付至企业,由企业代发至员工,企业也需在补贴资金到位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区人社局反馈发放情况。
集美区工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集美区职工达300人以上的重点用工工业企业(非亿元以上工业企业)有4家,2019年产值1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有155家,2020年营收2000万规模以上软件信息企业57家,经测算,约有4万员工可以享受到补贴资金约6000万元。(通讯员 冯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