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孙吴县司法局认真落实“五有”措施

为有效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为干警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按照县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孙吴县司法局认真落实“五有”措施。

充实防控指南。参照《关于转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和《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结合司法局实际情况,充实《孙吴县司法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对不同场所消毒、通风、垃圾处理、紧急情况处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

完善各项制度。针对今冬新冠肺炎疫情新形式,制定了《孙吴县司法局隔离场所管理制度》《孙吴县司法局医疗卫生机构指导支持工作制度》 《孙吴县司法局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孙吴县司法局干警外出请销假报备制度》,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章可循无死角。

补充防护物资。确保测温仪器精准,按照具体工作任务、人员多少,随时补充含氯消毒剂、75%酒精、免洗手消毒液、医用N95口罩、一次性外科口罩等防护用品,确保物资储备充足。

明确医疗指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作医疗机构联系本单位人员信息标识牌,张贴在隔离室门上。对疫情防控在医疗技术方面遇到的问题及时沟通咨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设立隔离场所。为有效应对突发状况,在二楼设立临时隔离室,按隔离要求配备基础设施,成立隔离室工作专班,按流程开展值班、消毒、记录等工作。

孙吴县司法局将常态化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将疫情防控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

来源:县司法局

孙吴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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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制:宫玉忠

责任编辑:孙美玲

本期编辑:刘 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