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妈妈与男子竟在车内干这事,还被拍下!丈夫怒提离婚:她有前科

目瞪口呆!出乎意料!

事发厦门,妻子与男子在车内玩暧昧,丈夫看到行车记录仪后一怒之下竟告上法院。

15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法院公布了这样一起事件,值得所有家庭好好看看。

图:视觉中国

案情回顾

小洋与小美于2009年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09年12月登记结婚,于2014年1月生育婚生子小健。

然而好景不长,小健一岁多时,小美因犯介绍卖淫罪被思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2019年8月29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假释裁定书,假释考验期自2019年8月30日起至2020年9月5日止。2019年8月30日小美从福州女子监狱被释放,接受司法所社区矫正。

一家人难得重获团聚时光,然而,就在假释期间,小美与婚外男性在车内暧昧聊天,被行车记录仪拍了下来!

是可忍孰不可忍,小洋一怒之下,到海沧法院起诉离婚,请求:1、判决准许离婚;2、婚生子小健由其抚养。

小洋主张:

1、小美出狱后不主动修复夫妻感情,假释期间多次出轨,双方感情已破裂。

2、婚生子小健应由其抚养。

小美辩称

自己根本没有出轨,多次出轨的是小洋。

法院认为:

本案系离婚纠纷。

小美的犯罪行为及其与婚外男子暧昧关系均影响夫妻感情,故小洋主张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有相应的事实和证据,本院予以支持。

婚生子小健自出生后即与小洋、小美共同生活,在小美被判处刑罚服刑期间,婚生子小健随小洋共同生活长达三年多,小美现仍处于假释期间,行动自由仍受限,从有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小健随父亲小洋共同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故判决小健由小洋抚养。

法院判决

1、准予原告小洋与被告小美离婚;

2、婚生子小健由原告小洋抚养,被告小美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给原告小洋,支付至小健独立生活时止。

法官说法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监护人和实际抚养人对幼儿的影响是巨大的。

本案母亲因犯罪被判处刑罚,虽处于假释期间能回归家庭在监外执行,但身份仍是罪犯,需要接受监管机关的管理,行动受限,且在假释期间也违反夫妻忠诚的义务,在其车内与其他人发生暧昧关系,其自身的行为无法成为孩子学习的模范,故抚养权判归原告所有,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利益。

潇湘晨报综合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报道

【来源:潇湘晨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