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非必要不返乡!云南多地发布最新防控要求

近期全国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病例
个别地区突发聚集性疫情
随着春节临近
人员流动性增加
疫情防控态势再次紧张
近日
云南多地发布疫情防控通告
一起来看看
怒江州
中共怒江州委 怒江州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13号
关于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国内多地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格国外入境人员管理。从国外入境人员在境外核酸检测为阴性后方能进入,并按照属地原则,一律实施“14+7”天隔离观察,即入境后在第一入境地集中隔离14天后,继续在入境地实行居家隔离7天,不具备在入境地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集中隔离7天,隔离期满开展第4次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二、严格落实“五个管住”要求。发现偷越国(边)境、容留、藏匿非法入境或者参与组织运送协助他人偷越国(边)境行为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举报,举报有奖。减少边境地区人员流动,非必要不前往片马镇、独龙江乡、亚坪村等边境地区。
三、严格管理高、中风险地区人员。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以国家公布的高中风险地区为准)进入怒江人员,必须提前3天向所到单位、社区、村委会报备,并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能进入,主动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进行3次核酸检测。酒店、宾馆要加强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发现来自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的住宿人员,第一时间向当地旅游主管部门报告,落实防控措施。
四、严格扫码通行。凡入境人员要扫“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测量体温,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必须向所到单位、社区、村委会报备,保留机票车票住宿票,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和管控措施。花桥坝、丙中洛、蛮云等查检查站和查缉点要严格落实常态化查验管控措施。
五、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取消大型慰问、年会、文体活动和赛事。暂停聚集性宗教活动。红事缓办,白事从简。严格控制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六、加强公共场所管理。机场、客运站等公共场所,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影院剧院、网吧酒吧、餐馆酒店等重点场所,要通风消毒消杀,严格落实扫“云南健康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工作期间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七、认真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要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当地疾控中心报告。
八、全面落实冷链食品“人物同防”要求。暂缓进口冷链食品进入怒江,国内冷链食品严格落实凡进必检要求,并集中仓区监管。倡导群众暂不购买、不网购、不海淘冷链食品。冷链食品从业人员一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农贸市场、冷链食品及场所两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九、减少人员流动,降低旅途风险。倡导在外人员留在当地过春节。鼓励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留在怒江过春节,如必须返乡,提前了解返回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十、加强网格化管理。乡镇、社区、村委会、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要全面摸排近期外出和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乡人员、高中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情况,做好信息登记和健康监测。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全民防控,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十一、全民参与。积极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倡导“社交距离、勤于洗手、分餐公筷、革除陋习、科学健身、控烟限酒”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新风尚,做好个人防护。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怒江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6日
红河州
红河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从严落实春节前后
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强疫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春节前后进一步从严落实全州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管人员流动
1.对境外进入我州人员,一律按规定实施“14+7”天隔离观察和4次核酸检测。
2.凡是从中、高风险地区进入红河州人员一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进行核酸检测。
3.其他低风险地区(不含中、高风险地区的省份)来州返州人员严格查验“通行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均为绿码的方可正常通行。
二、严管公共场所
4.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业主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亮(扫)码+测温+戴口罩”和日常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影院等文化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预约制度,景区接待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5.未设置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的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不得接诊发热患者。所有药房一律凭处方出售“一退两抗”药物,并实名登记、上传信息。
6.医疗机构住院病区、养老机构等场所一律实行封闭管理,落实非必要不探视制度,确需探视的,必须凭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强化农村地区疫情防控
7.倡导州内农村群众就地过节,尽量不出行旅游,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8.严格加强红白事管理,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须到村(社区)报备,并严格控制人数。
9.州外返乡务工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备个人信息,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坚持日常科学防控
10.州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工作人员原则在工作地过节,确需离开红河州的,需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填写由州指挥部统一制作印发的《报备审批表》报备。
11.州内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好“校门关”,严格入校测温、亮(扫)码等措施,坚持“错峰”原则,分批有序放寒假。各类学生来州返州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12.酒店餐饮要严控就餐人数,餐桌间距不小于1米,实际就餐人数不得高于正常接待量的70%,家庭聚会应控制在10人以下。
13.全州各高速公路出口要加强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车辆人员管理,进行测温、扫码检查,查验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火车站、汽车站及高速公路出口设置转运工作专班,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州返州人员一律实行闭环转运,并严格实施集中隔离或健康管理。
红河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6日
玉溪市
玉溪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
做好个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统筹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维护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个人疫情防控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群众近期如非必要,原则上不建议出境或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边境州(市),特别是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邢台市、黑龙江绥化市等中高风险地区,并劝阻上述地区亲朋好友暂缓来玉。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前往的,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在出行前向所在村(社区)登记,并在返回后第一时间报告。春节期间尽量在玉溪本地过年,并建议在外工作的家人和亲友留在工作地过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带头遵守执行,确需离玉的,必须提前报本单位批准。其他企业应实行离玉审批制度,切实加强疫情防控。
二、严格遵守公共场所佩戴口罩、测温、验码,保持社交距离等规定;尽量不聚餐、不聚会、不扎堆,提倡家庭私人聚会不超过 10 人,有流感等症状者尽量不参加;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的新风尚;倡导“网上拜年”等文明过节方式。
三、时刻注意个人防护,积极参与“爱国卫生 7 个专项行动”,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规范佩戴口罩。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常通风、勤洗手、多喝水、少熬夜;加强体育锻炼,保持良好心态;坚持分餐公筷,革除陋习,多进食富含维生素C的水果,不给病毒留缺口。
四、咳嗽或打喷嚏时,请用纸巾(须将用过的纸巾立刻扔进封闭式垃圾箱内)、袖口或屈肘将口鼻完全遮住,并立即洗手;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遵医嘱留观排查。
五、14 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玉人员,应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住宿酒店报备有关情况,并按我市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和医学隔离措施: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入(返)玉人员实施 14 日集中隔离,3 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纳入社区随访;14 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入(返)玉人员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须进行 1 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后放行,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实施居家隔离,纳入村(社区)随访管理。
六、境外入境隔离解除人员须出具入境地解除隔离证明,并在入玉后实施 7 天居家隔离措施,解除居家隔离措施前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七、来自国内现有本土确诊病例省份和省内边境县(市、区)的,须出具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的须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且体温检测正常的,回家后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费用自理。所有自市外入(返)玉人员,必须于当日到村(社区)或所在单位报到登记,凭健康码、行程卡绿码自由通行。
八、谨慎购买、处理、食用进口冷链食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接触、处理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洗手消毒,储存时要使用独立容器,厨具餐具应生熟分开、及时清洗,冷链肉类和水产食用前应煮熟煮透。
九、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普及防疫知识、传递权威信息,传播防疫正能量。
欢迎广大市民群众举报隐瞒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对拒不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
玉溪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 年 1 月 16 日
迪庆州
迪庆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17号
迪庆州关于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州各族干部群众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大力弘扬“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的抗疫精神,主动承担防疫责任、履行防疫义务,积极关注、配合、支持和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二、全州各级机关单位要倡导干部职工在州内过节,非必要不出州;确需出州的须报本单位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要留足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力量,确保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要带头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带头践行“社交距离,勤于洗手、科学健身、分餐公筷、革除陋习、控烟限酒”健康文明新风尚。
三、个人防护要自觉自律,提倡全州各族群众在州内过节,非必要不出州、不离境、不去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慎去边境地方;如必须前往,需做好个人防护,在返迪前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接受健康监测管理。提倡不通过快递方式购买进口或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网购商品应戴手套、消毒后拆包,包内物品应消毒后使用。倡导勤洗手、常消毒、多通风、少聚集、戴口罩、“一米线”、用公筷等卫生文明行为。
四、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地集中隔离 14 天后,以迪庆作为首站目的地的,入迪后继续居家隔离7天,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在集中隔离场所隔离7天,隔离期满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从国内高风险地区入(返)迪人员,一律集中隔离14天,开展3次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国内中风险地区入(返)迪人员,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能提供的,闭环转运到集中隔离场所隔离,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解除隔离;国内低风险地区入(返)迪人员,按健康码绿码和通信行程卡绿卡通行。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就医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在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迪庆籍务工人员(含学生和探亲人员),提倡在工作、学习地过节;必须返乡的,提前向村(社区)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在迪庆的外地务工人员(含学生),提倡在州内过节,属地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和用人单位要依法依规做好加班工资支付、调休、慰问等工作;如需出州,要避免前往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
六、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影剧院、健身房、理发室、餐馆、酒店宾馆(含民宿、旅社、客栈等住宿场所)、网吧、KTV、医疗机构、监所、养老福利机构以及公共文化体育场馆等重点场所业主(管理主体)须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场所清洁消毒等防控规定;须设立巡查监督岗,督促、引导重点场所内人员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各旅游景区、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游泳馆、体育馆、健身馆、演艺厅、网吧等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等要求。个人外出应随身备好口罩,前往上述场所,要配合戴口罩,做好扫码验码和体温检测。
七、不举办集体团拜、大型慰问、文娱联欢、聚餐等活动,精减各类会议,规范大型会议管理,鼓励线上开会,确需组织或承办大型聚集性活动或会议,组织或承办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做好防疫工作。严控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祭祀祈福、宗教法事等各类活动,确需举办的,报属地县市(区)指挥部按规定评估审批。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丧事按规定到村(社区)报备,严格控制就餐人数,谢绝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
八、乡镇(街道)、村(社区)要认真落实“五有”要求(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全面加强基层网格化管理,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全面摸排辖区内假期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乡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情况,做好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充分动员群众,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做到群防群控。
九、教育部门要科学严谨有序安排学生错峰错时放假离校、假期管理、开学返校等工作,确保离校师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要做好师生跟踪随访,落实本通告第二、第三条措施,及时掌握外出师生动态和健康情况,做好节日期间留校师生管理服务,严格执行健康监测制度,指导师生做好个人防护。
十、各级党委政府要压紧压实部门责任,严格执行24小时疫情防控值班制度,全面落实冬春季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出入境和走私违法犯罪活动,严格做好集中隔离场所、疫苗运输和接种等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妥善处置有关涉稳风险,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各族干部群众要增强法律意识,不编造虚假信息,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州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动态,适时调整工作措施。
迪庆州委州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5日
保山市
致保山市外出务工人员的一封信
全市外出务工的朋友们:
你们好!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你们带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阔别故土,远赴他乡,努力克服新冠疫情影响,在外务工就业创业,展现了保山人民善良淳朴诚信的良好形象,为家乡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此,向你们表示衷心感谢!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加速,我国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你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诚挚倡议:
一、非必要不返乡。春节临近,车站、机场等场所人员密集,流动量大,在外出行不可控因素较多。返乡路途遥远,所接触的人群也较为复杂,加之冬季寒冷,非常适合病毒生存,人员流动更易于疫情传播,返乡途中乘坐飞机、高铁、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极易发生新冠病毒交叉感染。且短期返乡后,年后您将返回务工地,再次面临返岗途中交叉感染风险,务工地也将对您开展相应防控措施。非常之时,亲人异地,各自保平安就是最深情的祝福,身安才能心安,平安就是好年。如条件允许,请您留在务工地过年,以减轻两地及往返途中防控压力,减少大规模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为了让你们安心在务工地过节,很多城市都提供有加班补助、节日补贴等各种政策“大红包”,请你们关注当地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并相互提醒,不要错过!
二、如返乡要隔离。按照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如果您是从国(境)外和国内高风险地区返保人员,将一律按要求严格执行14天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期满后再进行7天的居家隔离观察,期间接受4次核酸检测。如果您是从国内中风险地区返保,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呈阴性证明,再居家隔离观察7天以上、并接受1次核酸检测;不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呈阴性证明的,需居家隔离观察14天,并接受2次核酸检测,呈阴性方可解除隔离,核酸检测费用全部自理。
三、出发前要先报备。如果您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回家,请提前3天用电话方式向将要前往的村(社区)报备。报备内容包括出发地、出发时间、乘车方式和途经路线、预计到达时间等。回家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进入机场、车站、火车站(高铁站)、港口(码头)、宾馆(酒店)等场所要主动配合落实好“健康码”“行程卡”扫码亮码、体温检测、佩戴口罩、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保持社交距离,保留车票机票,到家后及时对随身物品表面进行消毒。
四、到家后要及时报告。不论您是从哪里回来,到保山后请务必记住第一时间到家乡所在村(社区)报告,主动配合查验,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返乡后尽量不要外出旅行或探亲访友,确有外出需要的,外出时要佩戴好口罩,不聚集、不扎堆,回家后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如实告知近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有困难找“娘家”。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浙江、上海、江苏、福建、广东、昆明等地设有6个驻外服务站,遇到困难可以随时联系咨询解决,也可以直接联系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寻求帮助。就业路上,我们始终在您身边,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健康生活你我共享,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对待,密切配合,落实落细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的春节!衷心祝愿大家新年快乐,阖家安康!
保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方式:
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联系人罗加祥,电话0875—2136169;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王瑞明,电话0875—2129110;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苏晓玲,电话0875—3030071;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李学灿,电话0875—5169989;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段兰书,电话0875—6128501;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闫青,电话;0875—7125066;
保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驻外工作站联系方式:
驻浙江省(衢州)劳务服务工作站:联系人杨寅辰,电话(微信同步)18067885540,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才服务中心;
驻上海市劳务服务工作站:联系人李秋丽,电话(微信同步)18849820502,地址:保山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
驻江苏省(如皋)劳务服务工作站:联系人宗加玲,电话(微信同步)13094356888,地址:江苏省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A206;
驻福建省(晋江)劳务服务工作站:联系人毕可璟,电话(微信同步)18849903059,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长途汽车客运站;
驻广东省(佛山)劳务服务工作站:联系人莫于海,电话(微信同步)18987530888,地址:广东省佛山市轻工三路18号;
驻昆明劳务服务工作站:联系人贾国川,电话(微信同步)13619458702,地址: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81号。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4日
丽江市
图片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国内多点出现散发病例甚至局部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各族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把关口防控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入丽关口要严格落实“两扫一测”(扫“通信行程卡”“云南健康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措施,仔细查验“两码”,杜绝使用截图、多人一码等方式蒙混过关的现象发生。加大消毒通风频次,对旅客接触频次比较高的把手、扶手、值机柜台、行李车、座椅、卫生间等,每天消杀3次以上。要在每个出入口配备手消毒凝胶、免洗洗手液等消毒用品,供旅客随时取用。严格落实飞机、列车、长途汽车实名购票、对号入座。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和司机每日健康监测,上岗前和下班后分别开展体温检测,上岗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二、严格管控措施在入境点、外地已集中隔离14天的境外人员、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以丽江作为首站目的地的,入丽时必须严格落实“7+7”管理要求〔入丽后继续居家医学观察 7 天(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在集中隔离场所隔离观察7天),进行规范的健康监测,结束前再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医学观察结束后,7天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对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丽人员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必须严格采取“14+7+7”管理措施〔入丽即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集中隔离 14 天,进行 3 次核酸检测;隔离期满前将隔离人员信息提前推送至其所在村(社区)纳入网格管理,继续居家医学观察 7 天(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在集中隔离场所隔离观察7天),进行规范的健康监测,结束前再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医学观察结束后,7 天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对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丽人员,要严格采取“1+7+7”管理措施〔入丽即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集中隔离后立即进行 1 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继续居家医学观察 7 天(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在集中隔离场所隔离观察7天),进行规范的健康监测;居家医学观察结束后,7天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从省外低风险地区来(返)丽人员,需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入丽后就近到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有序流动,同时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核酸检测证明由村(社区)、宾馆酒店和旅游景区(点)查验。
三、倡导就地过节倡导在省外特别是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务工人员、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人员就在务工地过春节,如必须返乡的,建议提前安排好行程,错峰返乡,提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报备个人行程安排及联系方式。返乡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保留机票车票,入丽后配合做好返乡人员信息摸排登记和健康监测工作。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要带头在市内过春节。提倡市民群众在市内过春节,非必要不出市,如确需外出,要注意查询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要避免前往境外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确有特殊原因要前往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在出行前向所在村(社区)登记、向所在单位报备。所有返乡人员、春节期间外出返丽人员,入丽时按照第二条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四、加强社区管理乡镇(街道)、村(社区)要认真落实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的“五有”要求。要加强网格化管理,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全面摸排辖区内假期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乡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和入境人员)、外来人员、外籍人员情况,做好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禁发生漏管失控。要充分动员群众共同防控,形成自发防控网,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五、抓实重点防控景区景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影院剧院、宾馆酒店、餐馆、娱乐场所、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业主要切实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测温、扫码、佩戴口罩、场所消毒等防控规定。要设立巡查监督岗,督促、引导场所内人员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景区景点、影院剧院、娱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要严格落实“限量、错峰、预约”要求,按75%最大承载量或核定人数控制流量。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与进口冷链承运单位要严格信息登记、货物查验和车辆器具清洗消毒,严禁经营和承运无法提供海关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集中监管仓区出库证明、核酸检测报告、“云智溯”追溯码和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六、严控人员聚集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办理白事必须到村(社区)报备,控制参加人数。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严禁举办团拜、集中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各地不得举办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展览展销、节日祈福、庙会、灯会、庆典等聚集性活动。大力倡导节庆文明新风,少串门、少走动、少聚集,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七、强化疫情监测认真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充分发挥“前哨”作用,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和转诊意识,加强对患者流行病学史的询问和追溯,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一旦有不能排除的病例,要立即报告并采取临时管控措施。
八、加强宣传引导大力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一米线、不聚集、用公筷”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不随意丢弃废弃口罩,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接收快递包裹时佩戴手套,打开货物前用酒精对其外包装进行消毒。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腹泻、乏力等症状时,应及时到设置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
九、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非法出入境和走私违法犯罪活动,严格做好集中隔离场所、疫苗运输和接种等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妥善处置有关涉稳风险,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广大市民要增强法律意识、道德意识,不编造虚假信息,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丽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3日
昆明市
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重要提醒
近期全国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病例,个别地区突发聚集性疫情。随着春节临近,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防控态势再次紧张。为做好节日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发出重要提醒:
一、春节期间合理安排行程,尽量选择就地过节,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如无必要,不建议出境和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入境解除隔离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昆返昆人员,应准确记录活动轨迹,主动向社区进行报备,严格执行我市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二、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要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出入机场、高铁站、火车站等重点场所主动出示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
三、减少组织和参加聚集性活动,减少走亲访友,倡导网络拜年,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有流感等症状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做好居家清洁消毒。
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村居环境的日常清洁与消毒,不断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倡导冬春季节“红事”缓办、“白事”简办的新风尚,并按规定向社区(村)报备,严格控制就餐人数。
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接触、处理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洗手消毒,储存时要使用独立容器,厨具餐具应生熟分开、及时清洗,冷链肉类和水产食用前应煮熟煮透。
六、加强个人防护,积极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主动践行“社交距离、勤于洗手、科学健身、分餐公筷、革除陋习、控烟限酒”健康文明新风尚。
七、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佩戴口罩及时到设置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主动告知流行病学史。
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月12日
普洱市
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第13号
关于加强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持续暴发蔓延,我市周边国家和地区疫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出现零星散发本土疫情和局部聚集性疫情。冬春季节是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期,随着春节临近,人员交往流动频繁,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交织加剧。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人员排查管控
(一)严格管控入境人员。入境人员一律按云南省正在执行的有关规定开展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4次核酸检测。严禁涉及跨国婚姻人员到境外走亲访友和接待、容留、藏匿境外亲友,违者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严格网格化管理。凡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普返普人员,须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村(社区)、入住宾馆酒店(民宿、客栈)报告。在外地完成隔离观察的返普人员,需提供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证明,并纳入网格化管理。
(三)严格返乡人员管理。倡导外出务工人员留在工作地过春节,确需返乡的,出发前要主动了解目的地防控要求,并及时向所属村(社区)报备。选择合适的出行时间和交通工具,尽量避免多次中转和旅途中长时间停留,全程做好自我防护。不建议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务工,非必要不到境外务工。
二、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一)严格公共场所防控。商超、餐饮单位、宾馆酒店、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消杀等防控规定,严格控制人流量,推荐顾客自助购物结算,原则上不得开展大规模促销活动。各旅游景区、影剧院、图书馆、游艺厅(室)、歌舞厅、网吧等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等要求。
(二)严格校园防控。全市各类学校(包括线下培训机构)除属地应对疫情指挥部统一要求外,不能另行制定设限规定。严格落实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通风、消毒等措施,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精准、科学、有序安排学生错峰错时放假离校、开学返校。寒假期间,非必要,师生不出市。各类学校要做好师生跟踪随访,做好留校师生管理服务工作。
(三)严格养老机构防控。加强日常健康监测,倡导视频探视,服务对象原则上不外出,工作人员外出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建立就医绿色通道,一旦发现异常,第一时间专车快速送诊。
(四)严格医疗机构防控。各医院(含民营医院)、诊所、药店,特别是发热门诊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倡导预约诊疗,减少人员聚集。坚持“医、患同防”,加强病房管理,严防医院内疫情传播。严格执行准入要求,规范发热门诊及预检分诊。
(五)严格宗教活动场所防控。宗教(民间信仰)活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场所内人员要落实请销假制度,无特殊情况尽量避免外出,倡导线上开展活动。严禁举办祈福、迎新年等聚集性宗教活动和集体聚餐,必须开展的重大聚集性宗教活动需提前严格审批报备。
三、聚集性活动管控
(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等一律取消内部系统团拜、联欢、聚餐等活动;确需举办的,按属地管理原则从严审批,“谁主办、谁负责”,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红白喜事按“红事延办、白事简办”原则进行,并按规定向村(社区)报备,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并扫码亮卡。严禁邀请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单位干部职工还需按照干管权限向纪检部门报备。
(三)农村一律不得举办商业演出、民间庙会、杀猪宴等活动,取消祠堂(宗祠、祖屋)落成、宗族祭祀、家族修谱、新年祈福等聚集性活动。
四、重点环节疫情防控
(一)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全市范围内全面暂停进口冷链食品(畜禽肉和水产品)进入市场流通销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加强对集贸市场、冷库、水产品专营店、超市、餐饮等相关行业关键场所进口冷链食品的管控。主动使用“云智溯”信息系统,发现问题拨打12345进行举报。
(二)严格交通客流管控。严格落实司机和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加强规范防护。实名购票、对号入座,加强客流班次调控,严格执行扫码亮卡筛查措施。同时,做好机场、候车室等快速测温和客流引导,提高人员通行效率。
(三)严格管控疫情信息。市民应当从官方渠道获知疫情信息,避免轻信微信、抖音等自媒体平台传播的不实信息,不得随意通过微博、微信小视频平台等发布和散播未经证实的言论和信息,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理。
(四)依法严厉打击妨害国(边)境违法犯罪活动。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跨境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有效线索视情况给予奖励。发现偷渡人员及“三非”人员应立即向村(社区)报告或拨打“110”举报,严禁组织、参与、协助他人偷越国(边)境及容留、藏匿非法出入境人员和“三非”人员,违者依法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五、个人防护管理
(一)倡导单位干部职工非必要不离普。确需离普的须报本单位同意,并严格按干管权限审批,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非必须,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等人群尽量不出行。
(二)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新风尚。按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冬春季疫情防控和流感防治要求,做到常通风、勤洗手、少聚集,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文明用餐,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厢式电梯必须佩戴口罩。
六、落实防疫责任
(一)坚持疫情防控全市“一盘棋”的原则。各县(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各行业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加强统筹调度和督促指导。属地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及个人分工协作合力推进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对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对拒不配合防疫要求的人员,单位和商家有权拒绝其进入。拒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责任主体和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不服从防疫期间管理的人员,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
普洱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2日
昭通市
告全市人民书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父老乡亲,大家好!
当前,正值冬春季疫情易发多发期,全球新冠疫情加速蔓延,国内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加之春节将至,人员流动逐步增多,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做好特殊时期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保持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减少出行、做好健康检测等措施。外出时应随身携带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去往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电影院、医疗机构等人员密集封闭拥挤场所时必须佩戴口罩。勤洗手,外出归来、接触公共设施或物品后要及时洗手。常通风,居家、办公、活动等室内场所要定时通风,保持空气流动,减少疾病传播风险。减少出行,非必要不出行和参加户外活动,不去封闭的人员聚集场所,不建议出境旅游,尽量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做好个人及家庭人员的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立即、就近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着力减少人员聚集。从严审批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人员聚集活动,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坚决不予批准和举办。加大农村聚集性活动的备案管理,严控农村闹新年、办灯会等聚集性活动,严禁邀请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活动。不组织和参加聚会,尽量减少家庭私人聚会聚餐。严禁聚众吃“杀猪饭”、亲朋好友相互宴请办生日宴、乔迁宴等。红白喜事一律从简,并严格做好防控措施,婚事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白事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针对节日特点,各地要组织做好生产生活用品、节庆物品下乡等工作,尽可能减少农村赶集频率和规模。
三、严格管控重点人员。各级各部门、各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宾馆旅店和广大市民要积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向社区、公安机关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非法入境人员,杜绝容留无合法证件人员,敦促国(境)外入昭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属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昭入昭人员应自觉接受属地村(社区)和疫情防控指挥部排查登记、管理,并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到昭报告等规定。对从国(境)外和国内高风险地区返昭人员,按要求严格执行14天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期满后再进行7天的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必须接受4次核酸检测。从国内中风险地区返昭人员,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呈阴性证明,再居家隔离观察7天以上、并接受1次核酸检测;不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呈阴性证明的,需居家隔离观察14天,并接受2次核酸检测呈阴性方可解除隔离,核酸检测费用全部自理。
四、从严管控重点场所。机场、火车(高铁)站、客运站、港口(码头)和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餐馆、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影院等人员聚集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规范消毒工作,做好体温检测,督促进出人员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客运车辆、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除要规范消毒外,驾乘人员均要全程佩戴口罩,乘客上下车要严格扫码。室内场所、密闭式娱乐场所要实行预约、错峰、限流开放经营。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检测等防控措施。宗教活动场所要认真落实人员限流、场所消毒等工作,严格出入人员管理,在防控措施到位可控的前提下控制宗教活动规模,缩短宗教活动时间,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
五、积极劝导就地过节。为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病毒感染和传播风险,各家庭、亲朋好友和村(社区)要劝导在外工作、学习、务工人员尽量留在当地过节。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返回的,本人或家人必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电话报备,报备内容包括出发地、出发时间、乘车方式、途经路线、预计到达时间等。到昭后要第一时间到所在村(社区)报到登记,按照昭通疫情防控要求接受管理。
六、谨慎接触冷链食品。请广大市民谨慎购买食用冷链食品,尽量避免购买进口冷链食品,以及通过电商、微商等渠道购买进口生鲜产品。确需选购冷链食品的,可以到我市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217户经营户处购买(具体名单由市场监管部门另行公告)。接触、处理冷链食品时要注意个人防护,规范戴口罩、手套,避免直接触碰冷链食品,处理完冷链食品后及时洗手、消毒;食用冷链肉食要充分加热、确保烧熟煮透,不生食冷链肉食。
七、科学规范就医就诊。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自觉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期间要遵守医疗机构的诊疗、陪护、探视等规定,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正确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预检分诊和核酸检测。一名患者限一人陪护,并停止其他人员探视,陪护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
八、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从外地返昭入昭人员及共同生活人员、有不适症状人员及共同生活人员、各类诊疗机构及人员,均有如实向所在村(社区)或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的义务,鼓励广大市民对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举报。对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隔离等防控措施人员和故意隐瞒旅居史、确诊病例接触史、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的人员及共同生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各地要认真履行属地疫情防控责任,因防控措施不落实、履职不到位造成疫情发生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抗疫仍在继续,形势更为严峻!疫情防控没有旁观者,也没有局外人。我们相信,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下,一定能够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
昭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西双版纳州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8号
关于加强全州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快速蔓延,特别是周边国家疫情形势日趋严峻,国内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时值春节临近,人员流动频繁,疫情防控风险增大,经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加强全州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密切关注国内风险等级
1. 及时掌握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变动情况,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国务院政务服务平台”、“云南健康码”等实时查询国内各地区风险等级。
二、严格管控人员流动
2. 倡议全州各族群众春节期间在家过年,尽量减少探亲访友和外出旅游,如非必要应避免前往境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和州内边境乡镇。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高中风险地区返回后主动配合开展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
3. 引导电商企业为群众采购提供便利,倡导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消费,疏解采购年货可能导致的人群聚集。
4.各级各类学校要优化调整寒假放假、春季学期开学时间,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同时,做好节假日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
5. 倡导全州外出务工人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留在当地过节,确需返乡过节的,出发前要主动向目的地所属社区(村)报备,选择合适的出行时间和交通工具,尽量避免多次中转和旅途中长时间停留,全程做好自我防护。高校学生放假返乡主动向所属社区(村)报备,减少不必要的旅行、访亲。
三、严格实施网格化管理
6. 各社区(村)要全面排查掌握责任网格内的国外入境、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入州人员和其他返州人员情况,及时登记造册,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向属地县(市)指挥部报告,并做好此类人员的跟踪管理。
四、严格管控入境人员
7. 对从陆路入境我州人员,一律按云南省正在执行的有关规定开展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
8. 依法严厉打击妨害国(边)境违法犯罪活动,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跨境违法犯罪和非法出入境人员,提供有效线索。发现偷渡人员及“三非”人员应立即向社区(村)报告或拨打“110”举报,严禁容留、藏匿非法出入境人员及“三非”人员,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严格管控聚集性活动
9. 全州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加强大型会议活动规范化管理,鼓励组织线上会议,确需举办线下大型会议活动的应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组织或承办50人以上的会议活动,需制定防控方案报属地县(市)指挥部评估审批,并按规定落实严格的防控措施。
10. 严控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各类活动,确需举办的,报属地县(市)指挥部按规定评估审批。
11. 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座位数的75%,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12. 落实飞机、客车等交通运输工具的实名购票、对号入座,做好机场、候车等站区空间快速测温和客流引导,提高人员通行效率,避免因扫码查验等引起人员聚集。
13. 大力倡导节庆文明新风,各县(市)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农村自办酒席、集中宴请等聚集性活动的监管,倡导“红事延办、白事简办”,并按规定向社区(村)报备,严格控制就餐人数,严禁邀请高中风险地区人员参加。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 10 人以内。
六、严格管控公共场所
14. 学校、医院、政务中心、银行、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影院、KTV、酒吧、网吧等公共场所必须严格执行扫“云南健康码”和接受查验“通信行程卡”、戴口罩、测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对拒不配合的,有权拒绝其进入,对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市场主体和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不服从防疫期间管理的个人,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七、严格管控进口货物
15. 各县(市)要严格按规定组织开展冷链食品包装、运输工具和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口岸(通道)检查、交通运输、属地装卸等环节的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人员定期筛查工作,严格落实“121”风险排查工作机制及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制度,继续做好“云智溯”信息系统的推广运用,做到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八、严格个人防护
16. 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与冬春季疫情防控、流感防治结合起来,常通风,勤洗手,少聚集,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遵守咳嗽礼仪,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文明用餐;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或与他人有1米以内近距离接触时,必须佩戴口罩。
九、压实属地政府责任
17. 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24小时疫情防控值班制度,全面落实节日期间的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
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0日
曲靖市
文山州
大理州
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疫情防控不能放松
这个春节,
我们倡议:
非必要不返乡,
尽量就地过节,
减少出行!
云视新闻综合报道
编辑/杨志娟
责编/霍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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