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发生两起较大事故,浙江省安委办约谈上虞区政府负责人

浙江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1月17日消息,1月13日下午,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通报警示约谈实施办法(试行)》、《浙江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针对近期上虞区两起较大事故,浙江省安委办对上虞区区政府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约谈。

约谈指出,新年伊始,上虞区连续发生了“1.03”、“1.07”两起较大事故,给人民生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严重的伤害。事故多发的态势暴露出,上虞区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风险防范等方面仍存在不扎实、不到位等问题,反映了当前上虞区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

约谈要求,上虞区要落实责任,全面提高风险管控水平。要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切实担负起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织密安全监管责任网络,严格事故调查,以强有力措施堵塞漏洞,严防监管缺位的现象;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严格安全生产制度执行,切实提高员工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