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通报!某局长被告诫约谈……

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典型问题
为持续深入推进“三纠三促”专项行动,营造纠正“四风”高压态势,教育和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近期,市纪委监委通报了查处的5起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典型问题:
1.安定区住建局在冬季供暖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问题。
在2017年冬季供暖开始后,安定区住建局对宏通苑小区供热工作督促整改不力,致使该小区供热温度在长达一个月的时间内未达到供热标准,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区住建局副局长杜建国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区供热办主任赵国良、包宏通苑换热站干部刘小龙被通报批评。
2.陇西县农村供水管理所通安驿供水管理站慢作为问题。
2017年4月,在接到群众电话反映自家检查井内锁闭阀因供水水压较大被损坏,需尽快维修更换的情况后,通安驿供水管理站处理不及时,直至反映9日后才派人进行维修安装,造成群众饮水不便和经济损失。站长丁继雄被诫勉谈话。
3.临洮县运管局履行客运市场管理、监管责任不力问题。
2017年12月,临洮县运管局作为客运市场管理、监管责任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道路运输工作疏于管理,日常检查不力,对无营运证“黑车”打击力度不够,致使发生客运车辆集体停运,并造成交通堵塞,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临洮县运管局局长朱永建被告诫约谈,副局长梁亮、运输股股长兼稽查二队队长罗晶和稽查一队队长赵永信分别被诫勉谈话。
4.渭源县综合执法局违规招标问题。
2016年5月,渭源县综合执法局在集中采购综合执法标识制服过程中,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私自在某宾馆进行议标, 而未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投标。渭源县综合执法局局长李盛、县国资局局长杜军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通渭县农牧林业局干部巩双良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
2014年以来,巩双良在县上多次清理清查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中隐瞒不报、顶风违纪,仍多次通过转让股份或注资的方式,成为嘉峪关市中元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股东,并担任该公司总经理,行使总经理职权。巩双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农牧局局长郑顺吉受到告诫约谈。
责任编辑:任天磊 主编:任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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