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辽中男子遛马不慎挣脱,路人被踢一死一伤,男子被判缓刑

吴某养的马踢死了路人,虽然他赔钱获得了对方家属谅解,但还是被判了刑。

2021年1月,法院公布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0年3月13日17时左右,被告人吴某和金某相约遛马,吴某用绳子将两匹枣红色马拴在金某的皮卡车后梁上,由金某妻子驾驶皮卡车遛马。

金某和吴某坐在车后排座椅聊天,车辆行驶至辽中区的道路上时,一匹马因缰绳没有绑好脱缰狂奔,马蹄踢到路旁行人,造成行人符某当场死亡,行人黄某受伤的后果。

随后,吴某被公安机关口头传唤到案,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案发后,吴某已赔偿被害人符某家属人民币40万元,并取得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予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吴某有自首情节,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认罪认罚情节,可依法从宽处罚。

2020年12月18日,法院宣判,被告人吴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来源:二三里资讯辽宁

编辑:董隽子 责编:闫继伟 高薇

出品:沈阳日报社新媒体中心(沈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