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警告处分!罗江一干部疫情防控工作中未正确履职

日前

德阳市罗江区纪委监委通报

因罗江区万安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唐海峰

疫情防控工作中未正确履职

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显示,从俄罗斯入境的万安镇长虹社区居民刘某,在9月13日至9月18日居家隔离期间多次外出并与多人接触。唐海峰作为万安镇具体分管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领导,思想麻痹大意,不正确履职,致使居家隔离人员疏于管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12月14日,唐海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记者 | 伍玲 编辑 | 肖曦 责编 | 汪巧

编审 | 姜颖 值班副总编辑 | 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