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丨万宁一女子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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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我市发布了《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规定在全市部分地区和全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区域常态性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然而,就是在严控下,仍然有居民不顾禁令,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警方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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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市公安局辖区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有村民在燃放烟花爆竹,民警闻声而动前往现场处理。到场后,民警发现满地的红色纸屑和烟花爆竹包装盒,以及空气中弥漫着的浓烈爆竹气味。
经了解,当天是万城镇东星村委会下坡村村民邵某儿子结婚的大喜日子,邵某抱着侥幸心理在家门口燃放爆竹喜庆一下,不料民警就来了。以上地点属于我市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面对铁的事实,邵某对自己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民警教育,邵某深刻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现实危害。
目前,违法行为人邵某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万宁市公安局依法对邵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万宁警方提醒: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禁止燃放区域内不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放管控范围区域外的农村区域少燃放、限制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鼓励向公安及安全生产监督机关举报非法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经核实,查扣金额超过3000元,对举报者奖励3000元。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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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许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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