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提示 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要谨慎

封面新闻记者 姚箬君

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如果处理不当,可能让未成年子女陷入共担风险的泥淖。1月18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法院审理了一起涉未成年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经法院调解,最终,开发公司同意解除与陈某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扣除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后返还剩余购房款。

陈某现年17岁,是高三在校生。陈某母亲以陈某的名义全款购置某房地产企业开发的一套房屋,并约定登记在其名下。付款时,双方约定,房屋款项分三期付清。后陈某母亲逾期未支付剩余二三期购房款,故开发企业诉请要求继续履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陈某母亲的经营收入大幅减少,无力支付逾期购房款。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为由,将未成年人陈某诉至法院。

为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法院积极组织双方调解。在不损害房地产公司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法院从法理方面,提出从变更责任主体和解除合同角度寻找突破口,从情理方面,说服房地产公司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角度考虑。最终,开发公司同意解除与陈某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扣除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后返还剩余购房款。

法官提示,买卖作为市场交易行为,本身存在一定的风险,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时应综合考量。在未成年子女成为诉讼主体被要求承担责任时,父母应当积极面对,看长远、计深远,全面考虑诉讼及相应执行可能对家庭和子女产生的影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妥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