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了!怪了!儿子撞了父亲车,儿子的车获保险理赔,父亲却得自掏腰包修车

极目新闻1月18日讯(记者孙泽宇)一对父子分别驾驶着各自的车辆发生了碰撞,经洪山区交通大队认定,儿子负事故全部责任。近日,当事人章先生向楚天都市报反映,事故发生后,他的保险公司赔付了自己的车损,但父亲却在今年元旦,收到了其保险公司发来的拒赔通知书。得知这一结果,父子两人都无法接受。
父亲驾车经过儿子突然开门
章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和父亲在武汉市洪山区共同经营着一家公司。2019年10月,他和父亲各自购置了新车,章先生买的是凌志RX越野车,父亲买的是宝马车X7。
去年5月28日,在洪山区的一小区内,章先生停好车后,准备打开车门下车。此时,父亲正好驾车驶来,准备继续往小区里面开。“当时左前方有两个行人,为了避让他们,我就往儿子的车那边靠。”章父说。
就在这时,章先生因为疏于观察,一把将主驾驶的车门推开,父亲驾车过来正好碰撞上。在章先生提供的视频画面中,记者看到,凌志车的主驾驶车门被撞歪,而宝马车车身右前侧的若干部件,均受到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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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在小区内部道路发生车辆碰撞,父子俩只好请交警来现场为事故定责。根据洪山区交通大队开具的定责书显示:章先生因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章父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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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车损获赔父亲索赔遭拒
章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和父亲是在不同保险公司购买的车险。不过,由于两辆车都是以公司名义购买的,两份保险合同上的被保险人,也都是这家公司。
章先生说,事故定责后,自己的车损很快就得到了保险公司的赔付,但对方告诉他,两辆车的车主属于同一被保险人,该情形并不构成第三方,公司不能赔付他父亲的车辆。
章父得知此信息后,在去年6月,便向他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赔付自己的车损。“没想到我投的保险公司,竟然也拒绝赔付!”章父说,迫于无奈,又急需用车,他只好自掏腰包,先把车修好。
记者从宝马车的事故车损明细表上看到,章父车辆的前杠、前机盖、右大灯、右叶子板等13个部件需要更换,再加上维修工时费,章父花费了10余万元,车辆才得以修复如初。
“我既然给车上了保险,交警也认定我无责,竟然还要自掏10万多元修车,真的是太冤枉了!”章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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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事出巧合但不影响理赔
买了保险却得不到理赔,父子两人既疑惑又生气,遂向武昌区人民法院申请调解。因双方两次调解未果,章父所投保险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下达了《机动车辆保险不予受理代位赔偿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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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通知书》上显示,该案事故双方车辆同属同一被保险人,双方驾驶员属父子关系,该情形不构成第三方,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其他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故他司不能按照代位追偿的方式进行赔付。
对此,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上了章父所投保险公司负责处理此案的黎姓工作人员。对方称,他们可以对章父的车辆直接进行赔付,但不能向其儿子进行追偿,也无法从其儿子所投保险公司得到赔偿费用,所以他们只能拒赔,他们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特殊情况,遇到有争议的理赔处理方式,建议走法律程序处理。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表示,对于此案,无论保险公司是否能够进行代位追偿,理赔后能否处理这笔费用,都不能影响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进行理赔。
湖北经济学院保险系副教授杨敏表示,根据保险合同关系,章父所投保险公司可不用按照代位追偿方式,直接赔付章父的车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