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交警大队一辅警向数十名车主索贿受贿28万多元被公诉

近日,玉门市检察院向玉门市法院公诉一起受贿案,玉门市交警大队辅警白某因向数十名车主索贿受贿28万多元,被玉门市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现年36岁的白某案发前系玉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因涉嫌受贿罪,于2020年10月12日被玉门市监察委员会决定留置,2020年10月30日被玉门市检察院执行逮捕。
办案机关审查查明,2019年3月至2020年8月间,白某利用其在玉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担任交通协管员的职务便利,通过丁某、刘某、魏某等12名中介人,帮助数十名从事货运生意的机动车车主在机动车违章处理、路查、逃避检查站检查等方面谋取便利逃脱处罚,并多次通过微信索要或非法收受他人所送“好处费”共计人民币283000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日常消费。
文丨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董开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