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牧区疫情防控,自治区提出新要求

近日
自治区农牧厅发布了
内蒙古农村牧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根据指南内容
锡盟多地严格落实
东乌珠穆沁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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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乌珠穆沁旗农牧和科技局工作人员于1月11至12日,对全旗11家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工作人员现场查看了各企业的人员、环境、产品的各项核酸检测台账以及产品加工、外包装、出货车辆消毒情况。经查,11家企业均已落实冷链畜产品检疫程序及各种类畜产品的核酸检测。
检查期间,工作人员要求企业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出厂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苏尼特右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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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至17日,苏尼特右旗卫健委组织爱卫办、疾控中心及第三方消杀公司相关人员成立消毒队,对全旗重点场所开展疫情防控消毒及消毒技术培训工作。
消毒队先后对旗内各快递企业、物流公司和农贸市场、超市、火车站、汽车站、老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党政大楼、政务服务中心等重点场所进行了内外环境消毒,并现场对重点场所20名消毒人员进行了一对一的消毒技术培训。并要求做好消毒记录、落实来访群众登记备案、体温监测、提醒群众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场所消杀及群众易触摸区域消毒等疫情防控举措。同时,发放《消毒记录登记表》及喷雾器、84消毒液等消毒用品。
太仆寺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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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太仆寺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旗饭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执法人员对各饭店的备案制度执行、现场测温扫码、外来人员登记、常态化“分餐制”“公筷公勺”、通风清洁消毒等情况进行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大多数经营单位能够严格按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极个别存在未及时备案、消毒不全面、登记不规范等问题。对现场发现的问题,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加强内部管理,落细落实防护措施,确保群众用餐安全。
内蒙古农村牧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南
针对内蒙古农村牧区点多面广线长、医疗卫生条件薄弱、时令节令影响突出等特点,为指导农村牧区科学精准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强化防控举措
1.要靠前监测疫情。发挥乡镇(苏木)卫生院、嘎查村(社区)卫生室以及个体诊所的“哨点”功能,加大监测排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2.要宣传防控措施。利用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广播、电视、移动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强信息通报和防疫知识宣传,引导农牧民群众做好自身防护,做到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少聚集、一米线,出入公共场所戴口罩等,增强农牧民群众防疫意识。
3.要倡导文明新风。积极倡导“红事”尽量缓、“白事”务必减;倡导非必要不聚餐、不远行、不返乡;倡导网络拜年,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4.要加强人员管控。外地务工、农贸市场、返乡学生、老人儿童、严重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要做好信息登记、日常健康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
5.要管控公共场所。加强对广场、农贸市场、候车点、活动室、图书室、娱乐室等公共场所的管理,避免人员过于聚集。督促农村牧区休闲农牧业、旅游经营主体实行测温、扫码进入措施,切实落实防控责任。
二、强化环境整治
6.要坚持卫生治理。动员群众自行清理整治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做好“门前三包”;安排专人对广场、办公场所、垃圾池等公共场所做好清洁消杀工作;加强对生活垃圾管理,严禁乱丢乱放,引导有序放置,安排专人收集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
7.要严防粪口传播。及时清扫畜禽粪污,避免人直接接触畜禽、野生动物及其排泄物和分泌物;增加农村牧区公共厕所保洁频次和消毒次数,严防粪口传播。
8.要做好作业防护。保障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转运站、垃圾处置厂、公厕维护等一线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防护用品规范使用,并做好防护用品使用后的消毒销毁工作。
三、强化保障能力
9.要及时供应物资。切实搞好农牧业生产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工作调度和调控力度,确保农畜产品产得出、运得走、供得上。及时保障备春耕物资供应,落实好各项惠农惠牧便民政策,做好农机、种子、农药、化肥、地膜等储备工作。
10.要加强组织保障。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等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家人亲属、街坊邻居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村委会要加强统筹协调,为嘎查村的疫情防控储备必要的疫情防控用品。
(来源 内蒙古农牧厅、东乌珠穆沁旗农牧和科技局、苏尼特右旗微发布、太仆寺旗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