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大货车追尾大型客车 致一人受伤

黄河新闻网吕梁讯(刘晋良)2021年1月4日下午,张某驾驶车牌号为晋MEXXXX、晋MHXXX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沿五麟大街行驶至县一中门口路段时,追尾王某某驾驶的车牌号为晋J08XXX号大型客车,致王某莲受伤,两车损坏。

经交口县交警大队认定:当事人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当事人张某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

交口交警提示:追尾事故的形成原因,归根结底就是两车距离和车速之间的关系,因此无论任何时候,都要保持车距,这一点是最重要的。

没有距离,就没有反应的时间,没有逃生的空间,也没有了缓冲的余地。同时眼睛还要看远,观察前面的几台车,而不要只看着前车的尾部。看得远,对前方的突发事件就会比前车有更多的反应时间和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