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召开会议传达“1.15”安全警示教育会议精神

1月18日,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召开干部大会,传达全区纪检监察机关“1.15”审查调查安全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审查调查安全工作。

会议指出,安全是审查调查的底线,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提高办案安全意识,严格遵循办案工作程序,严防审查调查安全事故发生。

会议要求,要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把功夫下在日常,把工作抓在经常,严格按纪律、按规矩、按制度、按规定、按程序、按要求开展工作。一是要压实干部管理监督责任,确保干部队伍安全。各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既要管好业务,也要管好队伍;各部门负责人要自觉承担起干部管理主体责任,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对苗头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抓早抓小;干部监督部门要多渠道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状态、作风作派、群众口碑等情况,加强履职监督,坚决纠治查处滥用纪检监察权的行为。二是要强化作风建设,奠定办案安全基础。要按照组织严管,干部自律的要求,健全作风建设制度机制,对干部作风问题进行常态化摸底、考察、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定期通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形成风气。三是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审查调查安全。要将审查调查安全作为开案培训和专案培训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在审查调查中的作用,树立留置安全和“走读式”谈话同样重要的意识,依照《规则》《规定》,规范审查调查各项程序,确保审查调查安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张俊平)

来源|市纪委监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