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花学运”头目二审有罪判决被撤销,台媒哀叹:台湾司法已死

台所谓“最高法院”法官18日以所谓“民众不服从行为是言论自由的特殊表达形式”为由,撤销了对“太阳花学运”头目魏扬等人的二审有罪判决,发回更审。消息一出,岛内舆论一片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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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报》:“太阳花判决”更审有政治没担当
台湾《联合报》今天援引岛内法律界人士的专业分析指出,所谓“民众不服从”并不是法律概念,而是社会学概念,尚未出现在任何法条中,也未成为社会的一般共识,却用来作为判决理由,台所谓“最高法院”的法官形同“自行造法”。文章反问道,台湾社会最近吵得沸沸扬扬的“莱猪”事件,如果抗议群众以“民众不服从”为由而冲进蔡英文办公室,执法单位是否可以比照办理?台所谓 “最高法院”法官又该如何诠释?是要警察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吗? 如此这般将产生执法上消极不作为,基于公益性保障的警察执法也将沦为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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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报》:台湾“法治社会的保障”被废了
另外,《中国时报》的分析文章认为,台所谓“最高法院”这次的行为,形同宣告台湾法治社会的保障被废了,文章指出,民进党当局近来编列大笔经费营销所谓“司法改革”,但部分众所瞩目的判决却明显与大众的现实认知脱节。本次撤销二审判决的行为,有诸多政治性的言词,没有严守法律分际,与一般民众对司法期待相距甚远。此举对台湾社会的破坏力,不容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