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变化!事关六安住房公积金贷款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精神,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大数据资源优势,规范我市“柜面”+“网厅”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现就有关贷款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3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公式中月缴存额统一为职工最近一次单位核定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年度内补缴金额不再纳入可贷额度测算范围。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测算 =职工最近一次单位核定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15 。
二、自2021年3月1日起,职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低起还金额由5万元调整到3万元,并按万元数递增,同步取消还款次数限制。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无金额限制。
特此通知。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1月8日
2020年我市公积金贷款发放超20个亿
2020年,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积极应对疫情和汛期带来的不利影响,全面提升公积金贷款服务效能,努力满足广大缴存职工对公积金贷款的旺盛需求。全年发放公积金贷款20.5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目标的171.16%,与上年同比增长38.78%,资金使用率为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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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编辑|李东林 校对|王平 吴声
审稿|王正超 核发|朱涛 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