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哪个档?蕉城调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

近日,蕉城区政府办印发《蕉城区调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以进一步改善我区乡村教师生活,鼓励乡村教师扎根农村,安心教育。

据悉,此次调整补助的范围和对象,原则上包括中心城区666K㎡以外的乡村学校教职工。其中包括,中心城区666K㎡以外的乡村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蕉城区教育系统到中心城区666K㎡以外的乡村学校交流支教的教师。

方案明确,按照岗位学校所在地距离城区远近、交通状况、生活和工作环境、条件艰苦和边远程度等综合因素,重新确定乡村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标准:

一档每人每月300元、二档每人每月400元、三档每人每月500元、四档每人每月600元、五档每人每月900元等五个档次标准。补助额度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今后因办学规模需要,开办新的乡村学校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其中洋中镇村级学校按二档每人每月400元、洪口乡按四档每人每月600元,三都镇三都本岛村级学校按四档每人每月600元、其他海岛学校按五档每人每月900元标准执行)。未纳入本次调整标准的其他学校仍按《关于印发

蕉城区调整乡村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档次标准:

闽东日报社融媒体中心记者 吴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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