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奖!周口这里最新一批“老赖”曝光

近日,
扶沟法院公布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有你认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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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郝红军
案情简介:李某申请执行郝红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郝红军未按本院(2019)1621民初415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履行下余欠款8万及利息。现因被执行人郝红军拒不履行已生效的民事调解书,被我院决定拘留。
我院为早日将郝红军抓获归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现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郝红军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71年11月3日
身份证号码:412721197111035071
户籍地:河南省扶沟县凤凰花园小区12号楼1单元1103室
执行依据:扶沟县人民法院(2019)豫1621民初4159号民事调解书
悬赏金:凡举报郝红军下落及财产线索并协助本院将其抓获者,奖励现金1000元,并为举报者保密。凡直接将郝红军扭送至本院者,奖励现金2000元。
郝红军见此公告,也应主动到扶沟县人民法院投案自首,以期争取法律的宽大处理。
举报电话:0394--6246067、0394--6246086
周法官:18538635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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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席志强
案情简介:原告吉某起诉被告席志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3年8月至10月,席志强分五次向吉某借款2000000元,约定月息1分。后席志强偿还一部分本金,至2016年2月席志强仍下欠吉某借款本金700000元、利息800000元。经吉某多次催要,席志强一直没有偿还,吉某向我院提起诉讼。
我院审理后作出(2017)豫1621民初763号民事调解书。确认被告席志强自愿于2017年10月1日之前偿还原告吉某借款1500000元。调解书生效后,被告席志强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吉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席志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至目前仍全部未履行。我院决定将席志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我院举报。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席志强
别:男
身份证号码:412721196901195833
户籍地:河南省扶沟县大李庄乡中营行政村中营村
执行依据:(2017)豫1621民初763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法院:扶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15000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举报电话:0394--6246067、0394--6246086
董警官:18538635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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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周之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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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张会涛
案情简介:梁某申请执行周之龙、张会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未按本院(2020)豫1621民初286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履行(未履行金额:30000元及利息)。现因被执行人周之龙、张会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我院决定拘留。
我院为早日将周之龙、张会涛抓获归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现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周之龙
性 别:男
出生日期:1987年10月8日
身份证号码:412721198710083176
住址:河南省扶沟县韭园镇雁周行政村雁周村
被执行人:张会涛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90年3月25日生
身份证号码:412721199003253038
住址:河南省扶沟县韭园镇皇甫李行政村皇甫李村
执行依据:(2020)豫1621民初2865号民事调解书
悬赏金:凡举报周之龙、张会涛下落及财产线索并由本院将其抓获者,每抓获一人奖励现金1000元,并为举报者保密。
周之龙、张会涛见此公告,也应主动到扶沟县人民法院投案自首,以期争取法律的宽大处理。
举报电话:18603873131、0394--6246026、0394--6246086
联系人:娄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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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防这些欠钱不还的人!也希望这些失信人能够尽快到相关法院履行相关义务!